據青島應急管理官微消息,6月17日下午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對湖北十堰燃氣爆炸事故的原因作出初步分析,披露了關於事件的一些細節:事發建築物在河道上,鋪設在負一層河道中的燃氣管道發生洩漏,因建築物負一層兩側封堵不通風,洩漏天然氣聚集,並向一樓二樓擴散,達到爆炸極限後,遇火源引爆。

具體分析
第一,事故發生後人員疏散不及時
這是一起典型的,出現風險應急處置不當,演變成重大災難的事故。洩漏風險發生人員沒有疏散不及時,使風險隱患釀成重大事故。
6月13日早晨5:38,地方有關方面接到群眾報警。5:38地方有關方面接到群眾報警:「在十堰市張灣區、雁湖社區、雁湖集貿市場、河道內發生燃氣洩漏。」接到報警後,燃氣公司和地方基層的社區等有關方面的同志以及參加當時應急處置的有關方面人員,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採取疏散集貿市場和核心區的一些商戶等核心區的所有人員。
到現場以後發現了明顯的洩漏,沒有及時採取措施,緊急疏散人員,致使一部分農貿市場商戶的群眾出現問題以後,到街頭圍觀觀望。由於沒有人去嚴格的管理和主導,又返回農貿市場去經營做飯,結果6:40,燃氣達到一定的濃度發生爆炸。
第二,風險排查走過場
燃氣公司於6月3日,剛對該段進行了巡查,均沒有發現這些違規違法的建築和重大隱患。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要求,「地下燃氣管道不得從建築物和大型構築物下面穿越」。事發建築物是架空建設,最底層已經基本全部封閉,它就是一個建築物的負一層。
第三,事發燃氣公司是由2013年將這段煤氣管道轉為天然氣運行
由於煤氣腐蝕性強,管道使用近20年了,這幾年管道已經嚴重腐蝕了。事故以後,有關的初步鑑定,管道嚴重腐蝕,現在這兩年改為輸送天然氣以後,根據洩漏的風險更大,燃氣公司日常維護仍然不到位,同時還缺少必要的信息化監控手段。到目前燃氣公司對管道的壓力和流量,相關的損失沒有在線監測,也沒有實時監控,出現問題還是靠人工來排查,維護手段還是非常落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