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2月1日,有女權社群的夥伴舉辦了「徐州生育八孩女子」相關事件的在線討論會。儘管是大年初一,還是有50多人同時在線參與。而截止目前,相關話題已經在微博上獲得近三千萬閱讀量。
為什麼大家會對這一事件保持如此長久、熱切的關注?我們希望自己的關注可以帶來怎樣的改變?
借用一位參與者的發言,我們聚集在一起,是為了「把一個女性的受難的日子過成自己的紀念日」。記住在2022年春節的時候,有位女性經歷了什麼。即使在一個星期、一個月、一年之後,也不要忘記她的存在,持續地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在公共空間發出屬於女性的聲音。這是我們在女權社群中能夠為彼此做的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也是作為關心社會的公民所應盡的義務。
(以下為討論會上的部分發言,由回聲經授權整理髮布)
0、事件背景
2022年1月,網傳「徐州豐縣生育八孩母親」的視頻引起熱議。視頻中該女子患有精神障礙,身穿單衣被鐵鏈鎖在家中,生活環境惡劣。女子的「丈夫」和孩子也在視頻中出現。網友質疑存在拐賣和虐待等違法行為。
事件發酵後,豐縣縣委在1月28日發布情況說明,稱當事女子楊某俠已與視頻中的男子董某民「領證結婚」,「不存在拐賣行為",被鎖住是因為患有精神疾病「經常無故毆打孩子和老人」,表示「已對其進行救治,並對其家庭開展進一步救助,確保過上溫暖的春節。
1月30日,豐縣調查組再次發布調查通報,稱楊某俠是在1998年流浪時被現在的家庭收留,至今未查找到身份信息,名字也是由董某民所取,目前楊某俠已在醫院接受治療。並稱將「對相關情況深入調查」 「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處理。
1、通告發布後,仍要追問政府責任
豐縣的兩份通報,給公眾的信息都不夠明確,更像是為了平息輿論發布的。我們看完通告後還是不知道裡面說的「失職、瀆職人員」具體是誰、屬於哪個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具體指什麼,也不知道當事女性楊某俠當下具體狀況如何,她和她孩子的未來有沒有人負責、將由哪個部門來負責。
根據通報,楊某俠流浪被「收留」的時間是1998年,當時民政和公安部門有對於流浪人員的收容遣送責任,2003年,《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止,國務院又發布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1], 明確了民政部門的救助和監管職責。
因此我們需要追問民政和公安部門的責任:為什麼民政部門會讓一位沒有身份信息、不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名字都是由別人來取的女性和「撿」到她的人結婚?為什麼認為這樣的「收留」行為是合法的?如果證明不存在拐賣,是否 存在強姦、囚禁等行為?政府通報中也提到計生部門的舉措,但顯然計生部門也未對楊某俠處境有進一步關注。
這個事件中也能看出官方的認知和大眾的認知存在斷層。事情剛被曝光的時候,網民就有很多的討論,但官方沒有第一時間介入。後來更多的人開始關注其中可能存在的拐賣、虐待、 性侵,包括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結婚生育等等 問題,官方才發布遲到且前後矛盾的通報。似乎官方對於自己的失職,包括其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反應沒有任何預判,覺得強調「已領證結婚」「沒有拐賣」就完成了對公眾的交代。其中也體現相關單位對婦女人權的無知和漠視。
其他涉及的相關部門包括婦聯。婦聯因為沒有執法權、行政權和約束力,在政府系統中是比較「無力」的組織。但我們仍然可以要求它有所作為,因為它畢竟是體制內的部門,擁有一定資源,且相對於其他部門是婦女權益的專家。 婦聯的人員自上而下在系統的每一個級別都有席位,例如在政府資源的分配難以到達村一級的情況下,村一級的婦女主任應該及時發現問題,並和婦聯對話尋求支持。我們需要通過關注和問責,推動這個系統能真正有效地運轉起來。
2、「幫扶」「救助」下,被犧牲的女性個體
通報中提到,有關部門自2014年起為董某民家庭落實低保和醫保,每年發放補助金,另有「社會愛心人士」多次捐款捐物。但這些救助和幫扶並沒有改善楊某俠的處境,她依然穿著單薄的衣服,被鐵鏈鎖在冢裡。網傳的視頻裡,董某民穿的一件羽絨服被網友發現是女款,很可能原本就是別人捐給楊某俠的,但最後這件衣服沒有送到她手上。
男性「家主」掌握救助資源,改善女性處境的 「善款」沒有用於女性,這在扶貧、救助工作中是常見的問題。一方面是相關組織、機構應該看到家庭中存在的權力關係,關注救助金和物資的實際分配和使用。另一方面,對於參與捐助的個人或民間機構來說,要深度介入一個家庭,改變其中的家庭結構,乃至對可能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採取幹預措施,很多時候可能沒有相應的權力。這些是政府應盡的職責。是公職人員的默許和縱容,導致當事女性始終沒能脫離悲慘的境遇。
面對由政府主導的、以家庭為單位的幫扶行動,我們還需要提出一個問題:這些行動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家庭中每個個體的權益,還是僅僅為了維持穩定?如果是後者,就解釋了為什么女性在家庭中受到剝削、壓迫的情形非但沒有被阻止,反而受到默許和包庇,因為正是女性的受害維繫了家庭的穩定。我們需要指出這一點,並把被「家庭」這一概念所遮蔽的女性權利問題拉回到公共討論之中。
3、媒體缺席:真相缺失和輿論混戰
和幾天前相比,事件在網絡上的熱度正在漸漸消退。除了官方安撫性通告的影響,也因為缺乏媒體的調查報導,以及各平臺採取的刪帖等輿論封鎖行為。媒體的缺席導致網絡討論很容易發散,難以產生深度、持續的討論,也帶來 社交媒體上大量猜測和爆料的傳播,如有自稱當地人的網友稱當事女性實為被拐賣,後遭受性侵和監禁才導致精神失常。但大部分信息難以獲得進一步證實。
事件發酵後,最早發布相關視頻的博主刪掉了自己發的內容,理由是「希望大家關心這個家庭,但不希望孩子的父親被抓。」也有很多反對追責的聲音表示:「爸爸被抓了,媽媽有精神問題,孩子怎麼辦。」「不能讓孩子在沒有爸爸媽媽的情況下過年。」
在既往的其他女性以婚姻的名義遭受拐賣、家暴或囚禁的事件裡,也存在類似的輿論現象。 甚至媒體也可能扮演站在「家庭和睦」的角度引導輿論的角色,如呈現精神病女性囚禁在家的事件時,將作為施暴者的丈夫塑造為無奈又憨 厚老實的形象,或將為逃離暴力離家出走的女性塑造為拋棄孩子的狠心母親。媒體缺乏專業性的呈現和未能履行監督責任,代表了另一種形式的缺席。
把照顧孩子的希望全部寄於父母,以至於在存在明顯的暴力和犯罪行為的情形下,也要以孩子的名義維繫家庭完整,背後體現的是公眾並不明確或並不相信相關責任方會承擔「託底」的照護和安置責任。但還是要看到相關部門的責任,並督促其履職,而不是以婚姻作為社會 障體系缺失、有關部門瀆職的遮羞布。
4、女性恐懼的背後,是對安全的普遍焦慮
很多女性看到新聞後感受到的是一種「擊破底線式的恐懼」。因為它呈現的畫面令人震驚,且打破了女性可以通過自強逃離暴力、獨善其身的幻想。不僅僅是喚起大家對拐賣婦女、家暴等問題的關注,這件事上也投射了女性對於公共安全的恐懼:不管我們生活在哪裡、有著怎樣的社會身份,是否都可能遭遇拐賣然後落到此等境地,只因為我們是女性?因此很多人對官方通報也抱有強烈的不信任,更願意相信這是 一個「女性被拐賣輪姦後被逼瘋」的故事。
類似「農村精神障礙婦女被鎖家中」的事件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但豐縣事件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大範圍關注,背後是網絡上公眾尤其是女性的性別意識提升,以及對女性權益及女性安全的公共討論的增強。但另一方面,如果只有「無差別的恐懼」才能引起廣泛討論,或許也側面說明大眾對於家暴、性暴力等具體的性別暴力議題關注度還有待提升。
我們可以對自己的恐懼有更多的確認。既看到背後女性普遍的處境,也看到具體的當事女性面對的問題一一如女性被拐賣、囚禁導致精神失常,和精障女性以接受家庭照顧的名義被合法囚禁,是不同層面的女性權利問題,分別需 要追問女性的公共安全保障和對精障女性的公共救濟,討論拐賣問題時也需要看到精障女性更容易成為被販賣的對象[2] ;再如著到農村 較貧困和缺乏支持系統地區女性面臨的更多困境。在此基礎上進行有針對性的表達和關注。
我們也不能止步於恐懼,而需要更多地思考作為個人可以有哪些具體的行動。
5、精障女性權益:要存活也要有尊嚴
官方通報和部分網絡輿論都體現了對患有精神障礙、尤其是智力障礙的女性的一種簡單粗暴的「安置」思路,即只要獲得最基本的收容,沒有被餓死,即使遭受了顯而易見的囚禁和暴力,也是可以被忽視的。這種思路不僅用於安置被以娶妻的名義「收留」的精障女性,也經常出現在遭拐賣後精神失常的女性的安置問題上,使她們因為無法獲得長期照顧,不得不留在施暴者和犯罪者身邊。
同時這也和精神病患者,尤其是女性的患者在中國的整體處境相關。對於精神病人的公共救濟普遍缺失,家庭能為精障女性打算的最好出路往往是結婚生子,寄望於伴侶和孩子的照顧,而不管她有沒有自主選擇是否婚育的能力。城市地區尚且如此,在資源較匱乏的地區,遭受遺棄、販賣、虐待,被當作生育工具,可能是精障女性普遍的處境。
一個殘酷的現實是,當地部門很可能會認為男性和智力障礙的女性結婚是「一箭雙鵰」:既解決了流浪人口的問題,也解決了光棍的問題。 因此我們的發聲也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讓它們意識到這不是維穩和解決民生問題的「捷 徑」,公眾對這種默許和包庇違法犯罪的行為是不會接受的。
這個話題繼續延伸,我們也可以看到精障人士的性同意問題還未獲得充分關注。參考臺灣關於性侵的立法討論,其中提出:關於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具有表達性同意的能力,不能僅以年齡和智力水平來劃分,因為任何年齡段的人都可能缺乏性知識和性同意知識。應該引入一條新的標準,即對這些知識的了解程度,以此來做具體的判斷。由此可見,「難以判斷本人意願」或「缺乏行為能力」不應成為忽視精障女性權益和代為決定的藉口。
6、我們正在做/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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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徐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或至徐州市政府官網「市長信箱」(http://www.xz.gov.cn/004/interactive.html),進行追蹤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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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連結,加入農村精神障礙女性關注小組:救救「被販賣的她們」:農村精神障礙女性關注小組,正在等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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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輿論推動關注。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輿情監測系統,也都會有處理輿情的壓力。通過在網絡論述時集中「點名批評」的方式,如強調具體某個部門的不作為,可以一定程度上推動這些部門在壓力下有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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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常生活中遭遇的性別暴力事件,可在平時多關注一些為當事人提供支持的機構。如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求助熱線:15117905157)。另外也可以了解所在地的公益組織、婦聯等提供的救助服務。
註:
[1]中華人民扶和國國務院. 2003.《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246.htm [2] 溫丙存.被拐賣婦女的類型分析[J]. 山西師大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17, 44(4):54-58.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lwMjExMjMwEhRzeHNkeGltc2hreDlwMTcwNDAxMBold3A3b2hxYXE%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