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轉發了一條遼寧網信辦的消息,「中國裁判文書網」等網站被警告16次。全文如下:
2021年12月,遼寧網信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嚴厲打擊網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關停「鳳城市大梨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小柯資料網」等16家涉黃賭毒、非法經營網站,註銷「雨田程序」「撫順小滿商砼有限公司」等5家涉黃賭毒網站備案,約談「高賢網」「平安本溪」等違規發布不良信息網站及帳號運營者102人次,警告「中國裁判文書網」「盤錦水務集團」等網站(帳號)16次,向有關主管部門移送違法違規線索67條。
下一步,遼寧網信辦將持續強化屬地監管責任,規範網絡傳播秩序,確保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國裁判文書網竟然被地方網信辦警告16次?這是為什麼?應該是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不應該公開的信息。到底哪些信息是不應該公開的呢?最高法院有相關的規範。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布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依據該辦法,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一般均應在網際網路公布。
201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正式實施。該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全面、及時、規範。」第二條規定,「中國裁判文書網是全國法院公布裁判文書的統一平臺。」
第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網際網路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際網路公布的其他情形。
如果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不符合最高法院的規範,那應該是最高法院內部處理的問題,不會由網信辦來警告。網信辦警告的依據應該是和網絡信息有關的法律或文件,不排除和《數據安全法》有關。這裡面就有很多問題值得研究,裁判文書公開和數據安全之間是什麼關係?裁判文書中的哪些數據會影響數據安全?單個的裁判文書如果不影響數據安全,對裁判文書進行大數據分析是否會影響數據安全?
如何看待中國裁判文書網被遼寧網信辦警告16次?如何看待裁判文書公開與數據安全之間的關係 ?歡迎留言發表你的觀點。
此前,就有好幾家法律資料庫根據有關部門的指導,去除了裁判文書中的法院和法官等信息。比如,2021年10月27日,一家法律資料庫發布了一則《涉及裁判文書數據處理的相關產品改版公告》。公告稱:相關產品將除去裁判文書中的文書名稱、案號、審判組織、審判人員等信息;裁判文書主文等內容不受影響。


截至2022年2月20日15時,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總量已達1.29億篇,訪問總量超過800億次。

中國裁判文書網網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
應該說,中國裁判文書網對中國的司法公開和司法公開帶來的司法公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只有類案同判,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而只有裁判文書全面公開,才能讓類案檢索有案例可供檢索。法律檢索平臺公開的裁判文書如果去除了法院和法官等信息,類案檢索與類案大數據分析將受到非常大衝擊。今後,如何檢索待審案件本院和上級法院的類案?如何檢索待審案件法官以前的類案?如何通過類案檢索促進類案同判?通過類案檢索實現類案同判進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將難以實現。
當然,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確實也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地方,比如一些應該隱去的當事人的信息沒有隱去,一些不應該公開的內容沒有處理。但這些都可以通過加強培訓和管理來解決,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貢獻不可磨滅!
在裁判文書全面公開的新時代,我們法律人大有可為。有人說:「個案推動法治」,我們還要加上一句,「檢索推動法治」。我們的夢想是:通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共同努力,實現類案同判和法律適用統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應該也是我們每一位法律人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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