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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US: RESCUED DATE: 2022-06-13

【404文庫】Philosophia哲學社|唐山燒烤店事件,就是屬於性別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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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唐山燒烤店事件,就是屬於性別議題
作者:Philosophia哲學社
投稿人:電報讀者Clara
來源:微信公眾號「Philosophia哲學社」
發表日期:2022.6.13
主題歸類:性別暴力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無論此類事件如何地多發,許多人仍堅持將它們歸於一般的暴力犯罪。於是,樁樁件件盡被繞過「性別」這個關鍵詞,被定義為「單純的惡」。而我們認為,這起案件既是關乎暴力的,也是關乎性別的。首先,我們想要闡述它不是一起一般的暴力事件,而是一起典型的性別暴力事件。其次,這個性別暴力事件也不是僅僅關乎一些「個例壞人」,而是反映了一些更深層的性別不平等和男性霸權的機制——它需要女權主義者及其盟友們來一起與之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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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海鷗如是說》公眾號的一篇已逝文章和xrxh、百無一用提供的靈感和素材)

作者 / 星原,蔚明,圈圈,暉潔

編輯 / 星原,暉潔,CC,麥冬

6月10日,在唐山一家燒烤店,出現了一起針對女性的惡意暴力犯罪事件。在2022年的當下,它引起了網絡輿論的轟然反響,也引發了廣泛的公眾討論。

這樣的事件在當下的社會時時可聞,但是,無論此類事件如何地多發,許多人仍堅持將它們歸於一般的暴力犯罪。於是,樁樁件件盡被繞過「性別」這個關鍵詞,被定義為「單純的惡」。

而我們認為,這起案件既是關乎暴力的,也是關乎性別的。首先,我們想要闡述它不是一起一般的暴力事件,而是一起典型的性別暴力事件。其次,這個性別暴力事件也不是僅僅關乎一些「個例壞人」,而是反映了一些更深層的性別不平等和男性霸權的機制——它需要女權主義者及其盟友們來一起與之抗爭。

1「性別暴力」

什麼是性別暴力?性別暴力,即「基於個人的生理性別或者性別認同而產生的暴力」(Gender-based Violence)。雖然任何性別都可能遭受性別暴力,女性仍佔受害者中的大部分。社會建構的性別規範造就了男性氣質和男性文化(要求其作出「符合性別身份的舉動」)。例如,男性經常被鼓勵做出冒險性的舉動,與他人競爭主導權,使用武力解決威脅,不表達自己的軟弱和痛苦,等等。而對於這種氣質的強調和維護導致了針對女性的性別犯罪。[0] 針對女性的、直接的或隱性的暴力使得女性處於相對的弱勢,也使她們在遭受不公甚至侵害後處於孤立無援、無法自救的境地。

反對針對女性的暴力 (Violence against women) 長久以來都是一項全球議題。聯合國《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定義,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係指「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傷害或痛苦的任何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包括威脅進行這類行為、強迫或任意剝奪自由,而不論其發生在公共生活還是私人生活中」。[1] 而研究表明,全世界1/4以上女性遭受過家庭暴力 [2],在全球有1/3以上的女性謀殺案由親密伴侶所犯 [3]。這些事實展現了性別暴力在全球的泛濫與普遍性,性別暴力一直在我們身邊。

我們認為,這次事件是一場典型的性別暴力;在此,我們試圖用文字復盤事件的細節,來闡明施暴的具體行徑為什麼能夠被稱為性別暴力。(對細節非常熟悉的朋友可以跳過此段)已有的視頻資料顯示施暴者們從進店開始就毫不掩飾地表達出意欲加害在店內一旁就餐的女性的意圖,他們發出明顯帶有強烈惡意的言語,並借表意明顯的肢體動作施以威脅。監控資料和相關證據可以作證,這是非常典型的性騷擾,並具有明顯的性侵犯罪意圖 [4],是有預謀的犯罪。

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的規定,我們這裡所說的「肢體動作」無疑屬於「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一種,因此說「這不是性騷擾只是鬥毆」之類的質疑聲音完全站不住腳。

在遭到受害人拒絕和反抗之後,男子們的態度變得極端惡劣,他們在推搡四名受害者之後對四人均施以不受控的毆打,利用附近的器具襲擊一名女子的頭部至於其倒地,並以腳踹和拳擊等方式暴力毆打另外一名女子,在被害者癱倒在地後仍對其繼續毆打並向店外拖拽。在店外的空地上,最初騷擾女性未果的男子夥同其他多名男性對其中一名女子予以了長時間的野蠻圍毆,致使其在當時已經意識不清。事後,受害者四人中有兩人被醫院急診收治,目前仍未出院。另二人受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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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文我們會進一步闡明,為什麼這是一個性別問題、了解性別分析視角的重要性,以及男性氣質、男性中心主義和既有的性統治是如何製造了性別暴力和一種性別恐怖的氣氛。

2 為什麼它是一個性別問題?

我們經常會聽到一些人使用這樣的句式:「這其實不是個性別問題,而是XX問題」。這個XX可以是「人性的惡」、「犯罪分子」、「黑社會」、「哪裡都有心理變態並且該怎樣預防心理變態」等奇怪表述,不一而足。這些人經常會指控說,想要使用性別視角來討論這一問題的人,是在「挑動男女對立」。也就是說,他們儘管退了一步、不情願地承認了它確實是性別暴力事件,但是我們不該採用性別視角分析這一問題、不應該討論男權文化、男性性別規範等等更宏觀的因素在這類案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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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最基本的反駁就是,這個問題的性別視角和心理學視角、法律視角等並不矛盾——「性騷擾」如此板上釘釘,還咬牙否認性別視角,真是荒謬透頂。不過,我們的反對者也不是毫無常識的全然白痴(希望如此)。為了否認本事件「是一個性別議題」,他們提出了更進一步的論點,具體說來有兩種相關的論證路徑:1. 堅持稱,本事件只是一個與個體特質相關的個例,與更大的性別結構無關;也就是說施暴者僅僅恰好是男性、而他們又恰好是壞人/變態。2. 以性別為基礎的傷害的案例之中也存在女性對男性施暴,因此大家誰也別給誰「扣帽子」。在這一段裡,我將進行逐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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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本事件只是一個與個體特質相關的個例,與更大的性別結構無關」。對這一論點進行回應,不能僅僅列出犯案性別比例數字——僅列出數字並不能構成一個完備的論點,因為對手永遠會辯稱這些人只是個體行為,不能「代表全體男性」。因此,我們必須討論這次案件中,是否有男性身份認同、男權文化和男性行為規範 (norm) 在作祟。

理論上說,我們可以構想一個案例,雖然其施暴者和受害者屬於不同性別,但案件和狹義上的性別議題無關。假設在有一個男性反社會分子,持槍進入某餐廳對人完全任意地開火,而受傷的恰巧全是女性。儘管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全部是女性,我們確實可以說,這場案件的原因主要是施暴者的個人(或家庭等)特質,與性別因素沒有直接關係(但仍然可能有間接關係)。那本次燒烤店事件可以與之類比嗎?當然不能。

因為我們的反對者經常自知理虧地繞過帶有非常明顯性別特徵的「性騷擾」不談,而專門討論後續的施暴行為(美其名曰「鬥毆」)並認為其沒有性別面向,所以我在這裡想要著重地闡述為什麼後續的「鬥毆」恰恰也體現了男權文化的許多特徵。

對性別研究有基本了解的人都會知道,一個性別被建構出來,是依賴於通過社會規訓來讓那些被指派為這一性別的個體習得相應的性別身份,以及對應的性別規範 (gender norms)。它們是被社會認為符合性別身份的行為和態度,類似「男主外,女主內」、「男兒有淚不輕彈」等都是常見的性別規範。當然,這些規範的具體要求因文化而異,但在2022年的中國,男性氣質在強調堅強、勇敢的同時,好鬥、好強等等特徵也是男性氣質的普遍內容。比如,根據2013年的研究《中國性別暴力和男性氣質研究定量調查報告》,52%的男性受訪者認為「男人可以使用暴力來維護尊嚴」,73.2%認為「男人必須強悍」(而女性對此二者的認同顯著較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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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這個分析框架,我們便能更好地理解在視頻中被性騷擾的女性對男性的肢體反抗為何會引起這些男性的「怒火」和極端的肢體報復行為。很有可能,施暴男性遇到女性的拒絕和肢體回擊時,會認為「被女的打了」而「沒面子」。在大男子主義的世界觀中,被女性在肢體衝突中「打敗」顯然是非常羞辱的事情。這種在女性面前必須保持強勢的性彆氣質社會規範,在男性家暴受害者的案例上也經常得到(反面的)體現——丈夫被妻子家暴時,經常「礙於面子」,害怕被稱作「軟蛋」「娘們」而隱忍不報。比如,中國臺灣新北市的調查顯示,在7968宗成人家暴案中,男性被害人佔了21%。然而,其中的高達70%的案例因為「面子問題」而不去通報。[6] (因此得出一個與本文話題無關但非常重要的論點,即有一些男性個體其實也因為男性霸權主義而受到了不小的傷害。)

回到這個案例,在男性「尊嚴」收到公開「挑戰」、且發生在燒烤店諸多食客眾目睽睽之下而因此無可隱藏的時候,男性施暴者自然會更傾向於運用暴力來維護其「男性尊嚴」。男子對於這位女性的暴力肇始於騷擾未果而被拒絕,這種遭到拒絕後對於女性的暴力行為不僅是對於男性氣質的維護,更是將其作為「反抗」和「拒絕」男性的代價與「懲罰」。而且,更進一步,施暴者並不是一個單獨的男性個體,而是處在一群由五六個個青中年男性組成的、疑似有黑幫性質的團夥之中的。在這樣的群體裡,共同的身份認同和行為規範會得到很大的加強(在這裡就表現為男性身份和大男子主義行為)——這是群體心理學中的社會認同理論 (social identity theory) 的概念。在視頻中,發生肢體衝突後幾秒鐘內,同夥們就快速而不分皂白地一擁而上,而且其中一人甚至下意識地毆打了一位隨從自己且完全沒有準備參與衝突的女性——他們身上的男性群體意識和行為規範、以性別為準繩的群體劃分,都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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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強調,案件本身可能的黑惡性質,與隱藏在施暴者及公眾討論之中的男性文化共同體的形成、以及其內含的對於男性氣質的維護並不衝突。而且,在黑幫和其他(主要由男性構成的)犯罪組織的文化中,為了爭取頭目的位置,霸權式男性氣概 (hegemonic masculinity) 比一般的社會中還要明顯的多。[7] 霸權式男性氣概被定義為一系列與權力密切相關的態度與行為,使得一些少數男性得以控制女性和一般男性,使他們處於屈從地位。[8] 一般想到的「黑老大」所帶有的暴力、冷酷、甚至江湖義氣等特徵,都屬於這一範疇。因此,那些聲稱這次事件的主要問題在於「黑社會」而不在於「性別」的人,其論點也大概難以立足了。

為什麼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使用暴力而在於性別暴力?因為這個社會讓女性面對暴力尤為脆弱,讓女性尤為頻繁的面對暴力。在這其中,先天的生理性肌肉力量只佔很小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社會各方面面對性別暴力的態度。從文化層面上對「男性靠性(暴力)徵服女性彰顯自己的男子氣概」,到司法層面上對性別暴力的視而不見,到社會層面上對女性抗爭的汙名化,到從小教育女性退出公共空間而不是教育男性展現出對他人的尊重——這是系統性的,共謀性的暴力,可不是什麼偶然的黑社會。

當然,批評男權文化絕非「無差別攻擊全體男性」。並不是每一個被指派為男性、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人,都有這類惡性傾向。但是,男性中心的社會結構和文化,以及(至少在國內許多地區的男性中)流行的某種男權主義的行為規範,卻明明白白地在這場事件中體現了出來。對這類糟粕的鬥爭,並不是在「批鬥對象無限擴大化」,「將少數人的惡行扣帽子到所有男性頭上」,而是在反抗那些使得這類事件得以可能的性別機制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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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反對者或許會接下來狡辯稱,女性中也能找出來這樣的惡意傷害的「變態」——但是,女性進行這類的行為,卻很少得到報導。因此,他們會說,「變態」男女都有,而「女拳」專門挑出男性施暴者的案例來,實際上只是「雙標」的偏見罷了。

反對者們經常召喚出來的一個「反例」是下面的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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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陰陽怪氣地說道「性別互換,評論過萬」,認為這一事件作為女性對男性進行性別暴力的案例並沒有獲得社會關注,是因為女權的「雙標」。但是,正如我們上次所說,要論證一個事件是否是「性別暴力」,必須要獲知施暴者是否是被性別因素的動機所驅動的,而不僅僅是出於一些個人、家庭等其他動機。根據公開的信息,根本不知道揭陽案件的施暴者為何行兇,但這些急於「圍魏救趙」的男性中心主義這們卻不由分說地揣測是由「網絡女拳」引導的;而在性侵的跡象如此明顯的燒烤店案件中,他們卻一口咬定這不是「性別暴力」。況且,如果他們樂於使用這樣的「圍魏救趙」的手段,那麼我們也可以指出,許多家庭對女孩的暴力、甚至謀殺女嬰的行為比這類案件只多不少,而這些高呼「女權雙標」的人們卻似乎選擇性的遺忘了,真不知道是誰在雙標。

對於搭訕不成反而加以攻擊的案件類型,唐山燒烤店案絕非孤例。[9]

更深一層的問題是,這樣的性別暴力在女性生活中其實非常常見,以至於它在為女性塑造出了一種不安甚至恐怖的氣氛——這不僅僅是性侵、強姦等嚴重的暴力,更包括一些更微觀、日常的體驗。並沒有這方面直接經驗、也缺乏相關性教育的男性,很少能夠對這種恐懼感同身受,也因此會覺得「女拳」的反應「誇張」,「一驚一乍」。我們幾乎很少聽說女性三五成群過來當街搭訕感興趣的男性,並且對男性造成肢體上的威脅,而這種感受完全在一般男性的認知範圍之外。而且,這種威脅經常是無法在法律的框架內被定罪並懲罰的,因此也無法在犯罪數據中體現出來——我們可以通過一位英文論壇上的男性自述來一窺這種威脅氣氛是如何產生的。他說:

有次,我在街上湊近一個(大約十四歲)的小女孩。我先是問路,接著問了她的名字。她開始害怕,從我身邊離開了。我緊跟了上去,於是她從快走變成了跑。她的步態很特別,像是一隻初生的小鹿仔,時不時回頭,看我還跟不跟在身後。(我想趁現在澄清一下,我本人絕對厭惡強姦,且我絕無任何強姦或騷擾她的意圖。)

她完全沒有理由害怕我,因為我沒打算做什麼。但那種感覺,那種一個女孩注意到跟蹤的你,然後加快步速,試圖逃離你的感覺,那是一種很好的感覺。你在她眼裡變得很重要;你不再是隨便某個一般的路人。

我知道這種行為很卑劣,但我也的確喜歡。我會去另一個城市,找一個獨行的女生,然後跟蹤她。過一會她就會注意到我。如果是天黑,或者日落以後,那哪怕只是路線大致相同也會被她們注意。她們迅速變得焦躁與不安起來。我推薦你們這些孤獨的incels抽時間試一試。就只是嚇嚇她。只要你不騷擾她,更別提強姦她,那(跟蹤)就只是無害的心理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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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訴諸個體經驗之外,我們還可以看看相關機構的調查報告。以職場性騷擾為例,數據顯示,參與調研的受訪者中女性有過一次或一次以上被騷擾經歷的超過80%,而與此相反——近80%的男性受訪者沒有經歷過職場性騷擾。而更廣義的性騷擾也有類似的數據呈現。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發布的《防治性騷擾法律與司法審判案例研究報告(2019-2021)》顯示,在2019-2021年的三年內,性騷擾相關的訴訟案件中超過90%的受害者為女性。[10]類似的數據比比皆是,只恐有人充耳不聞。

這個案件之所以能夠引起如此巨大的共鳴,是因它反映了女性和其他性少數群體的共同恐懼——而許多男性恰恰不能或不願意理解這一點。他們拒絕接受和承認社會對男性是更加安全的、拒絕正視許多社會結構是偏袒自己的。為撫平心中的不安,他們告訴自己「我生活中所擁有的東西都是理所應當該有的、我並不需要背負更多的道德責任。」或許正是這樣,他們才會堅定地否決這一事件作為性別議題的合理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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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許多法條存在男性中心主義的問題,使得法律對性別暴力的阻遏效力不足、也使得女性維權出現了許多困難。對這一點的討論在這裡暫不展開,可以參考我社之前的一篇文章:什麼是男性中心主義。

3 面對這種事件,男性應該怎麼做?

案件發生後,環球時報前主編胡錫進發文表示「真正的男人應該保護女人」。與此同時,也有一部分男性網友積極地展示自己對於男女平等這一概念的深度解讀:「不是說男人能做到女人也能做嗎?不是說男女平等嗎?那男人就不保護女人了。」 還有人說:「與其討論女權,還不如討論社會對男性見義勇為的不提倡。」

那麼男性是否「應該」保護女性?什麼樣的行為是更可取的,什麼樣的行為是更道德的?從案例本身來說,個人不施以援手,至少是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的。其狀況之兇險,令保護他人所需付出的成本高得難以承受。而面對這樣的恐怖場面,個體最先考慮的通常是,也可以是保護自己。但不擋下拳腳或制服施暴者,與袖手旁觀並轉身離去之間存在差別,因此,在這起暴力事件中迅速報警的女士的勇氣與智慧值得所有人的讚揚;所有制止暴行、幫助受害者的嘗試都是美德的體現。

而上文所述的新概念「男女平等」論、以「男人不保護女人」作為對於女權主義者的威脅與報復,則更是傲慢到引人發笑。仿佛女性此前沒有經受暴力,是因為男性施恩將她們自天降鐵拳之下保護得很好。但事實是,針對女性的暴力一直在發生,而且許多正是由男性,甚至是有義務保護她們的男性(配偶、親友)造成的。持此論者不敢承認自己在道德與人性、勇氣與同理心上的匱乏,反而又從女性身上捏造不施救的理由的樣子真是十分剛強。

瞻仰這樣的強硬之後,我們回首胡主編的「保護女性」論,便更覺得天真爛漫了。正如上文所述,既然「男子氣概」已經被太多男性當作他們暴力、缺乏同情心、自我中心的行為的通行證,分割「真正」與「虛假」的男子氣概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意義的。如果道德的陽剛才是真正的陽剛,敗壞的男子氣概就是虛假的男子氣概;好的男人才是真男人,壞的男人就是假男人,還不如直接宣布「男」就是「善」更為直接。所謂「真正的」男人味、男子氣概、男性品質是一種性別本質主義的陳詞濫調,更是虛弱的掩耳盜鈴。如果要消除有毒的男性氣質,同時也必須粉碎這種看似溫情脈脈,實則自抬身價、居高臨下、畫餅充飢、不切實際的男性專屬美德。比起保護,女性對男性群體的期望和需求或許更接近「不要傷害我就謝天謝地了」。

再次回歸案件本身,這是一場惡性犯罪、是一起性別暴力事件。我們希望受害者能夠早日康復,希望犯罪分子能得到應得的懲罰,希望往後女性能不在對暴力的恐懼之下生活,希望更多人能夠首先正視「這是一起性別暴力事件」的事實。我們希望不再有女性因暴力事件被抬上救護車,而如果此類事件不幸發生,也希望更多人不是第一反應地否認其中的性別問題,不是認為其煽動對立、不是幻想自己清名有損、慘遭媒體迫害,而是感受到女性群體所體會的同情與憤慨,並且儘自己的能力做出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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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與參考文獻:

[0] Franke K M. What’s wrong with sexual harassment[J]. Stan. L. Rev., 1996, 49: 691.

[1] 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A-RES-48-104.shtml

[2] Sardinha L, Maheu-Giroux M, Stöckl H, Meyer SR, García-Moreno C. Glob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prevalence estimates of physical or sexual, or both,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 2018. Lancet. 2022 Feb 26;399(10327):803-813. doi: 10.1016/S0140-6736(21)02664-7. Epub 2022 Feb 16. PMID: 35182472; PMCID: PMC8885817. [3] Stöckl H, Devries K, Rotstein A, Abrahams N, Campbell J, Watts C, Moreno CG. The global prevalence of intimate partner homicide: a systematic review. Lancet. 2013 Sep 7;382(9895):859-65. doi: 10.1016/S0140-6736(13)61030-2. Epub 2013 Jun 20. PMID: 23791474. [4] https://m.weibo.cn/status/4779195698512861?wm=3333_2001&from=10C5493010&sourcetype=weixin [5] 王向賢、方剛和李洪濤(2013):《中國性別暴力和男性氣質研究定量調查報告》 [6] 《臺灣新北家暴受害者男性佔21% 7成愛面子不敢說》https://www.sohu.com/a/162204655_123753 [7] 關於這點,可以參見肯特大學的一篇研究報導:「Social values of masculinity and honour fuel contact with mafia-type groups」 https://www.kent.ac.uk/news/society/17756s [8] Scott, John, ed. (2015) [1994]. "Hegemonic masculinity". A Dictionary of Sociology (4th ed.).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302. [9] 此處原有錯誤,因而加以勘誤,很抱歉。 [10] 相關報導可見https://china.caixin.com/m/2021-11-30/10181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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