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SORED
STATUS: RESCUED DATE: 2022-08-12

​【404文庫】學問批判|平臺禁言「丁香醫生」欠對公眾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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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平臺禁言「丁香醫生」欠對公眾一個解釋
作者:曲衛國
發表日期:2022.8.12
來源:微信公眾號「學問批判」
主題歸類:丁香醫生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我很少關心養生的信息,所以在「丁香醫生」被禁言以前,我只知道上海位於華山路由美國人艾賽西·羅傑斯設計,建於1862 年大名鼎鼎的丁香花園。使丁香花園出大名的原因大概是因為它曾經是晚清北洋大臣李鴻章用他的寵妾丁香命名的私家花園。聽到禁言之後還是蠻驚訝的,以為「丁香醫生」和丁香花園有聯繫,那裡成了什麼活動場所。後來聽朋友解釋,網上也查了,兩者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網上查得「丁香醫生」只是「丁香園」旗下的一個網站。「丁香醫生」是個比較專門的網上,欄目有「查疾病」、「查藥品」、「查醫院」、「查檢查/手術」、「查疫苗」、「急救指南」、「測一測」和「科普視頻」。因為已經禁言了,「科普視頻」無法進入,但欄目有個副標題:「生活闢謠和科普」。

除非涉及詐騙,從欄目上看,這樣的網站實在是看不出怎麼會被禁言的。查了上級「丁香園」,覺得好像也不至於會被禁言:

「丁香園是中國領先的數字醫療健康科技企業,通過專業權威的內容分享互動、豐富全面的醫療數據積累、高質量的數字醫療服務,連接醫生、科研人士、患者、醫院、生物醫藥企業和保險企業。成立 20年來,服務上億大眾用戶,並擁有550萬專業用戶,其中包含210萬醫生用戶,佔國內醫生總數的71%」。

如果介紹屬實,該網站有上億大眾用戶和550萬專業用戶,其中還有佔國內醫生總數71%的210萬的醫生用戶。就憑71%的國內醫生用過這個網站,這個網站詐騙的可能應該很小吧,不然我國醫生的質量太令人吃驚了。禁言這麼多用戶的網站,是不是要對用戶做個說明呢?

我實在也看不出該網站對服務宗旨的介紹涉及敏感問題或有什麼傾向問題:

「在大眾端,丁香園覆蓋了優質健康科普、大眾知識服務、在線問診平臺、健康產品電商及線下診療等多個健康應用場景;在醫生專業端,丁香園緊緊圍繞醫生的職業成長路徑展開,滿足了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用藥指導、職業發展等多個專業需求。」

囉裡囉嗦重複大家都知道的信息想說什麼呢? 我不懷疑平臺禁言丁香醫生的正當性。只是網上的說法太多了。我認為平臺在對待「丁香醫生」這個網站時,不能像在前段日子對待我這個個體,給一個「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該用戶目前處于禁言狀態」就萬事大吉了。不告知原因,也許能激發我去好好學習。不過禁言有上億用戶、尤其是210萬醫生用戶的網站,這告知就不僅僅是針對網站了。這麼一句話好像過於簡單了吧。

中國是法制國家,有周密的法律條文。平臺沒有資格制定法律法規,既然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作為理由,那一定是「丁香醫生」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了。既然有法律意識,作為對公眾負責的平臺,他們就有義務向這些用戶解釋該網站究竟是違反了國家哪條法律法規。假設法律部門已經介入,平臺是否也可以聲明一下:由於涉嫌違法違規,該網站正在接受法律部門的調查,平臺不方便做進一步的透露?

平臺不說,網絡自然會說,這就自然導致傳聞四起。我看到有網站,如《北京商報》就有報導。該報花了大篇幅談丁香醫生「曾『手撕』連花清瘟」:

「據報導,今年4月上海暴發疫情時,丁香醫生曾在文章中稱「連花清瘟佔去三分之一的運力」。4月17日,丁香醫生還在其官微發布了「不要吃連花清瘟預防新冠」一文,多方面進行分析後給出結論,連花清瘟都無法達成預防新冠病毒的效果,並且表示:沒病不要亂吃藥,連花清瘟也一樣。」

這能構成禁言的理由嗎?這到底是違法了哪條法律法規?作為經歷上海那段時間的人,我和朋友都有這個疑問,在最困難的時候,食品運輸都極其困難,但有關部門卻能保證家家戶戶都分到了「連花清瘟」!而且不止一次!是三分之一還是四分之一或更小,我搞不清楚,但在偌大的上海保證家家戶戶都分到了「連花清瘟」,這難道不佔運力?也許數字統計有誤,但吃飯重要還是吃藥重要?指出這點有問題嗎?違法嗎?

可問題是這藥還真不能吃啊!我家分到了好些「連花清瘟」。本以為它是用來預防,但有關方面說得很清楚,再三叮囑它不能當作預防藥吃。預防不可以,我還以為如果驗出樣「陽」,「連花清瘟」能作為居家治療用。可有關部門又要求我們不要擅自服用。當時的情況是,現在也是,不要說有陽,就是密接,都得拉走去方艙等地隔離。既然不能預防,有情況也不能吃,那動了那麼多運力、花了那麼多錢幾次給家家戶戶送那麼些盒不能吃的「連花清瘟」到底是為了什麼呢?我們現在家裡的這些「連花清瘟」,究竟該怎麼處理?有關方面不能不向老百姓做個交代吧?

我沒有看過丁香醫生的文章,但我對此一直感到疑惑。《北京商報》提到了丁香醫生的「不要吃連花清瘟預防新冠」一文。這篇文章與當時有關部門的說法有不一致嗎?《北京商報》還提到了丁香醫生《世衛組織「推薦」連花清瘟,誰告訴你的?》的這篇文章。世界組織有推薦嗎?如果有,把文件或講話拿出來不就得了?如果沒有,憑什麼說丁香醫生造謠呢?

當然,《北京商報》還談到了其他問題,如外方資本等。有外方資本犯法嗎?好像該報並沒有提及詐騙等問題。對於一個有如此眾多用戶的網站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平臺不能以一句「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該用戶目前處于禁言狀態」就向大家交代了吧?法律是公法,是否違反或涉嫌違法,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的。說明與不說明,這不僅僅涉及對公眾的尊重,也涉及平臺的信譽和公眾的知情權,更關乎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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