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SORED
STATUS: RESCUED DATE: 2023-08-08

【404文庫】帥律說法|深圳市中級法院爆發大規模群體上訪事件

CDT 檔案卡
標題:深圳市中級法院爆發大規模群體上訪事件
作者:帥律說法
備份:自由微信(freewechat.com)
發表日期:2023.8.8
來源:微信公眾號「帥律說法」
主題歸類:上訪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編者按:福田法院未經開庭審理,提前預判裁判結果,違法解封保全帳戶,導致保全財產減少將近4966萬元,49名原告面臨執行不能。為此,數十名原告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訪,至今沒有得到中院答覆意見。

img

圖1

img

圖2

一、起因:福田法院秘密解封被告帳戶,引發原告不滿。

近日,數十名案件當事人圍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高聲呼喊「領導出來」。場面一度失控,中級法院向公安機關報案後,轄區派出所前來現場維持秩序。(見圖1-圖2)

其中一名當事人李進江告訴筆者,他們因購買福田區嘉匯新城的精裝公寓,發現原本宣傳的精裝公寓竟然是由商場分割改造的無窗暗房。眾多業主發現被騙向福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田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法院保全了深圳市安邦商業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公司」)、深圳市萬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通公司」)、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地產公司」)等十二名被告價值1.06億元財產。

「誰知法院在凍結被告財產後,卻偷偷地將帳戶解封了」李進江告訴筆者。據福田法院裁定書顯示,該法院解除對被告財產凍結的理由是「財產保全影響企業經營」。

二、福田法院違法解封保全帳戶

(一)法官先入為主,提前預判裁判結果,背離公正、中立立場

福田法院解封中原地產公司、安邦公司、萬通公司銀行帳戶的理由是:原告訴請撤銷買賣合同,而撤銷的法律後果包括各原告向出售人返還房屋,涉案房屋登記價合計4484萬元,故中原地產公司置換的存款金額與上述財產價值的總額可以覆蓋原告的訴請金額。(見圖4-圖11)

但本案原告起訴要求被告支付的數額為1.06億,負責審理本案的張凌煒、肖英、曾鳴法官是如何未經開庭審理就提前預判了裁判數額是4484萬元?三位法官提前預判裁判結果,明顯背離了公正、中立立場。

李進江說:「我們申請法院保全是提供了擔保的,造成被告損失有保險公司承擔責任,法院是居中裁判的機構,不應該站在被告的立場為被告解封」。

(二)被保全人未提供等值擔保財產,法院即解封帳戶

中原地產公司只提供了5600萬元反擔保,只能解封對應的5600萬銀行存款,而法院卻解封了超出5600萬的銀行存款,導致保全數額減少了將近4966萬元,違反了民事訴訟法解釋相關規定。

(三)多次上訪才拿到法院的解封裁定。

根據受訪者提供的民事執行裁定書顯示,福田法院於2023年5月24日裁定查封、扣押、凍結深圳市安邦商業運營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萬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12名被告1.06億元財產。6月16日裁定將深圳市安邦商業運營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萬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銀行帳戶解除凍結。

但是上述解封裁定書卻遲遲沒有送達原告。

2023年7月15日,49名原告前往福田法院找院長詹旭偉才得知,被保全的帳戶已經被解封。眾原告向法院索取文書,卻被告知解封裁定書還在「校對」。原告的代理人張文鵬告訴筆者,法院的文書在作出後一般是會及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目前網絡送達很快,不存在無法送達的情形。遲遲不送達原告的情況較為少見。另外,裁定書已經被實際執行,法院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校對。法院以財產保全影響企業經營為由,在被保全人未提供等值擔保即解封保全財產違反法律規定。

筆者曾嘗試聯繫福田法院負責人,但是電話遲遲無人接聽。

截止文章發出之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依舊沒有安排有關領導接待上訪群眾。清華大學教授鄭向遠告訴筆者,眾多維權者只是要求向深圳市中級法院的有關領導反映工作上面的問題,並不是和領導談私事,領導作為黨的幹部應該踐行黨的群眾線路,出來聽取群眾的意見。

img

圖3:部分原告合影

圖4-7:(2023)粵0304民初28723-28771號之一解封裁定部分內容

img

圖4

img

圖5

img

圖6

img

圖7

圖8-11:(2023)粵0304民初28723-28771號之二解封裁定部分內容

img

圖8

img

圖9

img

圖10

img

圖11

img



[ 🔙 斷開連線 / 返回檔案庫主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