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報來了,相信大家都已經看過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關注的,還是仇英《江南春》圖卷的「售賣」時間。
因為這個時間點,再次讓我瞠目結舌。
此前的新聞報導中說,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開的資料顯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顧客」買走,銷售清單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報中,《江南春》的流轉時間線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權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從江蘇省文物總店中「賣」出去的時間,不是上面所說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來給大家梳理一下整個時間線:
1997年5月8日,南博違規調撥《江南春》圖卷至原江蘇省文物總店。
1997年7月初,總店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將價格標籤由25000元偷改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註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
2016-2019年,陸某三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十竹齋,後因無力贖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十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託嘉德拍賣,估價8800萬元,因龐家後人舉報撤拍。
綜上所述,整個《江南春》的轉手順序是:
南博→江蘇省文物總店→陳某某(背後是張某和王某)→陸某→南京十竹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賣價高達8800萬元的《江南春》,從江蘇省文物總店「賣出去」時,竟然都不是傳說中的6800元,而是可憐的2250元。

同時,這份最新的通報,就自然而然地否認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張發票,也否認了陸某(也就是陸挺)「從龐家後人購買《江南春》」的傳言。
於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館員龐鷗說:「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也會敗落到賣畫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據。龐鷗的這句話,徹底暴露了他的無恥。
官方最新通報,也和之前「澎湃新聞」報導中的諸多信息對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顏明說他在1999年即在陸挺家中見到此畫,以及2010年8月的江蘇《現代快報》報導陸挺夫婦早於上世紀90年代便購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這樣,那問題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經「賣出去」了,為什麼會有一張2001年的發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個說法是,這張發票是後來偽造補上去的。可如果是這樣,問題就又來了:
補開發票是為了掩蓋1997年的違規賤賣行為,這不難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經賣出去4年了,為什麼在2001年要補上一張發票呢?為什麼又能補上一張發票呢?
更詭異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開這張2001年的虛假發票,目的竟然是為了證明《江南春》是贗品,然後來證明總館以6800元的價格賣掉贗品,處置程序是合規的。
可問題又來了,按通報所說,賣《江南春》也就是張某和王某的個人行為,和徐湖平毫無關係,他一分錢也沒拿到。那他把《江南春》從南博違規調撥至總店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綜合起來,也就是說:
一家全國頂級的博物館,說把一幅名畫調撥出去賣,就可以暢通無阻。
江蘇省文物總店的書畫庫的一個普通保管員,想改價就改價,然後低價自己買走,還沒有人發現,或者本來就蛇鼠一窩。
江蘇省文物總店的發票,說補開就可以補開,不會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著假發票,來試圖證明真名畫是假的。不知道他們是真對江蘇省文物總店的貓膩不知情,還是有恃無恐?
那麼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麼多想不通的問題,通報都沒有解釋清楚。
但無論如何,就通報和媒體報導來看,這其中的帳物不符、崗位混崗、監管形同虛設等問題,還真是觸目驚心。
這還是暴露出來的,不知道水底下,還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髒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