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周《東莊圖冊》局部,龐萊臣舊藏

2026年2月9日晚9點後,兩份文件同時發出。
一份是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關於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等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處理情況通報》。一份是《南京博物院致歉信》。
這是江蘇省對「江南春事件」的定調。
綜合通報和致歉信的表述,《江南春》的流向脈絡與外界之前所推測的情況基本一致:
上世紀90年代,龐萊臣後人捐贈的《江南春》圖卷被南京博物院「違規處置」,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將其「違規調撥」到省文物總店銷售;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江南春》標價僅25000元,就偷偷將標籤改為2500元,然後安排其男友的同事以九折價2250元買走,再與另外兩幅畫一起,以12萬元的價格賣給南京藝蘭齋創始人陸挺,成為藝蘭齋鎮館之寶;2016年後,陸挺將《江南春》質押給南京十足齋,2019年,因為陸挺資金困難未能按約贖回,《江南春》歸於十竹齋所有;2021年,字畫商朱某買走了《江南春》,並於2025年4月委託嘉德拍賣公司公開拍賣,起拍價8800萬元,因被龐萊臣後人龐叔令發現並舉報,《江南春》撤拍。

大多數信息之前大家都知道了,調查組的通報中,在鏈條上增加了一個環節:偷改標籤並操作賣畫的,是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
從通報中的表述來看,徐湖平只是違規調撥,並沒有參與賣畫。經濟上,他仍然是清白的。
這一點我們暫且不作評價。
其他4幅不知所蹤的龐家所捐名畫,《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3幅分別於1995年、1999年、2000年賣出,1幅在另外一個倉庫裡被找出。
在去年我寫關於這一事件的第一篇文章裡,我就提出了一個問題:「最適合《江南春》的歸宿是哪裡?」
在《通報》中,也出現了我最為關心的結果:
「經分別與《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有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該3幅畫作已交由南博收藏。」(交畫時間分別是2025年12月27日、28日、30日、31日。)
也就是說,《江南春》以及其他幾幅被賣掉的龐家捐贈名畫,又回到了南京博物院。
但是,南京博物院是它們最適合的歸宿嗎?
我談談個人看法,求教於方家大能,請諸君批評指正。我個人認為,這種選擇面臨兩大問題:
首先,是法律。
南京博物院已經銷售出去並經多次流轉的畫,在產權關係發生合法變更之後,如今依據什麼要當前持有人送回來收藏?這個流轉過程中發生的經濟代價,誰來承擔?在《物權法》中,有「善意取得」制度,無論當年徐湖平的調撥是違規還是合規,幾經銷售之後,都不影響幾十年後的持有人擁有產權,否則,整個市場體系就要亂了。
(善意取得: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財產佔有人,將其佔有的財產轉讓給第三人,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產時系出於善意,即依法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原財產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的物權。)
尤其,這些畫並不是小錢,《江南春》起拍價就達到8800萬元。書畫商朱某是從南京十足齋正常購買到它的,代價高昂,如果他第一選擇是從生意人變成捐贈者,那麼,為什麼捐贈時間不是送拍之前?
另外一個法律問題,是龐家。上世紀50年代捐贈時,南京博物院負責人曾書面表示,會好好保管這些名畫,但事與願違,後來的事實證明,南京博物院並沒有做到這一點,不僅沒有好好保管,反而將其拿去銷售,為小集團牟利,這違背了當初的捐贈約定。如此,這個捐贈就進入了可以討論撤回捐贈的狀態。
換言之,作為捐贈人,在南京博物院已經用幾十年時間證明自己未能妥善保管捐贈文物的情況下,龐家有權利提出索回捐贈文物。
其次,是情感。
南京博物院與捐贈人龐家的衝突,已經超過半個世紀。且不用說,在捐贈書畫數量上,南京博物院常年與龐家說不清楚;也不用說,上世紀80年代龐家在遭遇南博冷遇後因「借畫」訴諸法庭;也不用說南博在展覽中損害龐家後人名譽,斥其「敗落到賣畫為生」;更不用說捐贈人、龐增和之妻王念瑛因此事氣得心臟病發作而故去;僅僅就在《江南春》這一幅畫上,就它的去向,龐家追著南京博物院問了十幾年,直至2025年6月,龐家拿到法院司法文書進入庫房查驗才得知它和其他4幅畫「不知去向」,又直到2025年12月全國輿論關注了,才間接通過新華社得知南博說是2001年就被當做「偽作」以6800元的低價賣掉了,且這個回應也與江蘇省最新的調查通報不符(1997年以2250的價格賣掉)。
這一樁樁、一件件,哪一次不令人心寒?
在這個過程中,南京博物院換了多任負責人,很可惜,沒有一任能有力地站在龐家一邊,直到如今,江蘇省調查組發通報了,才在高壓之下,寫了這麼一份公開致歉信。

在父母親去世後,十多年來,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一直在追查《江南春》等名畫去向
在南京博物院和《江南春》、捐贈人龐家的交集中,我們看不到他們對文物的善待,但最重要的是,看不到他們對於捐贈人的溫情。
因此,我要毫不客氣地說:南京博物院在情感上,有巨大的負債。這個集體,有負於龐家,有負於文物中所承載的文脈,也有負於上上下下對一家公共博物院的資源投入和期許。最新的通報中說,江蘇省委省政府已責成南博深刻汲取教訓、深入反思整改,但這一切才剛剛開始,我們尚未看到南博的行動,南博也尚未在調查之後經受上下各方的考驗、重獲信任。
債還沒有還清,怎麼就能重新持有《江南春》?
所以,我們從法與情兩方面看,南京博物院都不是《江南春》等名畫最適合的歸宿。這一兩個月,全國人民熱烈參與追蹤,難道是為了幫南博拿回《江南春》?南博何德何能?沒有江蘇省調查組最近的介入,沒有龐家十多年堅持不懈、代價高昂的追尋,《江南春》有可能追回嗎?
我個人認為,《江南春》最合適的歸宿是回到捐贈人龐家手中,當年他們證明了自己對國家的忠誠與無私,後來,他們證明了對文物最真誠的熱愛。如果一定要給某個公共博物館,那麼多博物館,誰說非得南博不可?
呦呦鹿鳴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