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看到南京博物院監守自盜的後續結果,果然存在監守自盜的情況。

在1990年代徐湖平違規籤批,將5幅畫作調撥至省文物總店銷售;原省文化廳未嚴格審核即批覆同意,違反文物管理規定。
其中有29名責任人,但因5人死了,另外24人被依規查處,移送司法機關。
還追回了4幅畫,包括那幅《江南春》。也算給捐贈者家屬一個說法。
《江南春》的盜取細節是,書畫管理員兼銷售員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將《江南春》的圖卷標價從25000改為2500,並且還打了個九折,以2250低價賣出,轉手倒賣就賺12萬,這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
我很好奇的是,別人捐獻的江南春,不管是2500還是25000,為什麼會有圖卷標價?
一個銷售員就能幹這事情?
還有徐湖平的後人,在整個案件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這次的調查報告好像沒看到他們的名字。徐湖平已經八十多歲了,真被判刑了,還要坐牢嗎?
還有那個非要認龐家當祖宗的人,被龐家後人拆穿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而且整個調查的焦點就是這五幅畫,徐湖平家中那堆積如山的東西是什麼?還能不能蹲到後續呢?
在調查報告發布後,南京博物院也發布了致歉信。也只是對南京博物院違規處理了龐增和捐贈的《江南春》等畫作做了道歉。承認了管理混亂。

但在最後,卻說「我院將以『浴火重生』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重塑形象」,看到這個浴火重生,怎麼覺得有點不對啊。
浴火重生,鳳凰涅槃,本意是鳳凰自焚於烈火,經烈焰洗禮後從灰燼中新生,羽更豐、音更清、神更髓。
用浴火重生來形容監守自盜,這個文化單位,就沒有一個文化人能看出問題嗎?
鳳凰自焚於烈火,然後重生,明顯是個褒義詞,南博現在的問題是你們自己監守自盜,明顯是做了壞事,還能用鳳凰自比嗎?還能用褒義詞給自己貼金嗎?
現在的問題也是你們自己人犯下的,自己犯罪,自作孽,不可活,怎麼就成了浴火重生了?感覺還有點小驕傲,給你能得。
那感覺就像是一個人坐了幾年牢出獄,說自己浴火重生了。
而且一個博物院說自己浴火重生,博物館可是重點防火單位,用浴火重生是什麼寓意?我看了覺得有點擔心,一語成讖,南博未來會不會發生大火啊?
南博這件事其實背後還有很多瓜,但這次調查也就局限在龐家捐贈的那些畫,要深挖下去,說不定還能挖出更多猛料。
這件事也折射出文物管理的巨大漏洞,這些漏洞應該怎麼堵上呢?還挺考驗人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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