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US: RESCUED ● FIRST PUBLISHED: 2026-06-10

【404文庫】李愚塵|重慶市民抗議虐狗男,遭警方搶奪手機、暴力拖拽、蒙面武力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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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重慶市民抗議虐狗男,遭警方搶奪手機、暴力拖拽、蒙面武力清場
作者:李宇琛
發表日期:2026.6.10
來源:微信公眾號-李愚塵
主題歸類:山姆打包哥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路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文|李宇琛

6月9日中午,重慶兩江新區大石壩一個小區的樓下,許多警車和警察聚了過來。

據現場流出的影片顯示,警察到場後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現場那些印著“反對虐待動物”的海報沒收掉。一名白衣男子,疑似現場指揮,對圍著的人群發表了一段講話。他說的是:

“小區不是反應問題的地方。”

那天樓下圍著的人,據現場畫面,上午一度有逾百人。這些人是從重慶各地趕過來的動物保護志願者,沒有打砸,連續聚了好幾天,要的只有一件事:嚴懲一個在這棟樓裡把幼犬虐殺至死的男人。

到下午,事情變了樣。

網傳影片顯示,超過50名警員在現場武力清場,爆發了多起警民衝突。一段年輕男子被警察毆打的影片在網上瘋傳。多段網傳影片顯示,衝突中有人受傷送醫,有人倒地不起。不少人被警方強行帶走。有訊息指,當天有數十人被帶走,前後大約30幾個。

據現場流出影片與到場義工的轉述,有女志願者被按跪、拖曳,有男生被鎖脖、按頭,連在場的外國人也被帶走。滿地是血。有人在喊“警察打人”。一名女生被救護車送去了醫院。

這些細節,絕大多數來自現場流出的網路影片和到場義工的轉述。需要說清楚:截至發稿,沒有任何一家官方機構、任何一家大陸主流媒體,正面確認過“警方毆打、帶走抗議者”這件事。

能確認的,是另一件事。

這些記錄衝突的影片在網上流傳之後,遭到了審查,被陸續刪除。

審查這個動作本身,比任何一段影片都更老實。它預設了那個下午確實發生過一些東西,一些不該被看見的東西。

6月7日,志願者在這個小區的樓道里,發現一隻奄奄一息的兩月齡虎斑幼犬。據多家媒體報道,它叫鼕鼕。被發現時,整口牙齒從牙冠以上被鋸平,尾巴連同肛門周圍被銳器剪到根部,前後肢多處骨折,大面積肺出血。

它只有兩個月大。

據封面新聞現場報道,把它弄成這樣的,是一名李姓男子。同棟樓的鄰居,拍到了他在自家露臺上傷害動物的影片。

李某長期在網上假扮成一個有愛心的女性,自稱在加油站工作,妻子全職帶娃,孩子喜歡小狗。他用這套話術,以領養的名義,把別人救助的貓狗一隻一隻騙到手。據現場網友講述,今年3月到6月初,至少四名送養人先後和他接觸過,手法一模一樣。

6月7日,一名女志願者把自己救助的一窩流浪狗送給他領養。事後她才知道,狗媽媽被殺,幾隻奶狗被帶回家在露臺上虐殺。

據到場者轉述,她走到大廈天台,想跳下去。是在場的志願者把她勸了回來。後來,她被確診重度抑鬱。

從6月7日起,志願者連續幾天聚到這棟樓下。他們舉著海報,上面印著喪盡天良、喪心病狂,旁邊是受害流浪狗的照片。

李某寸步不讓,還報了警,讓警察來驅趕示威者。

這是關鍵的一筆。最先報警、最先把警察叫到現場來的,是那個虐殺者本人。他要警察驅趕的,是樓下為狗喊話的人。

6月8日晚,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大石壩派出所所長,在小區現場回應了圍著的人群和媒體。他說,警方高度重視,已經立案,對嫌疑人李某依法採取了強制措施。

立案的罪名是兩個:高空拋物罪,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罪。

高空拋物,是因為李某把疑似被他虐死的小狗屍體從高空拋到了街上,挑釁樓下的人。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是因為那些貓狗,在法律上是財物。

他虐殺了至少五條命。警方能拿來立案的,是他拋屍的動作,和他損壞的財物。

不是那五條命。

6月9日,事件衝上微博熱搜第一。也就是這一天下午,警察來清了場。

現在把兩份名單擺在一起看。

在官方對外的口徑裡,這樁事至今被採取強制措施的人,是一個,李某。這一個,待在自己家裡。

在網傳影片和外界的零星記錄裡,那天下午被警方帶上車的人,大約30幾個。這30幾個,是上門為動物喊話的志願者。

一個人在家裡,被“立案調查”。一群人在樓下,被成批帶走。

大石壩街道辦6月9日發了通報。新京報、中新網轉了。三家口徑整整齊齊,核心句只有兩個意思:群眾報警稱居民李某對犬隻實施傷害行為,公安機關已對李某立案展開調查。再加一句,三條小狗已送救治寄養。

通篇隻字未提6月9日那個下午的抗議、衝突、清場、帶走。

捱打的人,被拖走的人,被送醫的人,不在任何一份通報裡。在官方的文字里,那個下午是一片空白。

江北分局對大河報記者的回應是:“該事件正在調查,具體以對外發布的資訊為準。”

所以現在的處境是這樣的。一邊,是網上還能搜到殘片的影片、多方流出的零星報道、極目新聞被轉引的現場記錄。另一邊,是官方通報裡那片乾淨的空白,和正在被刪除的影片。

同一個下午,牆內牆外,是兩個世界。

警察那天到底打了誰、帶走了誰,這些細節眼下沒有一家官方願意認。

但有幾個更穩的問題,是官方再沉默也繞不開的。

為什麼報警驅趕志願者的,是虐殺者本人。為什麼警察進場第一個收走的,是“反對虐待動物”這幾個字。為什麼被立案的,是一個待在家裡的人,被成批帶走的,是一群上門講話的人。

這套秩序的邊界,畫在哪裡,一目瞭然。

往深裡看,這套處置背後,是一套現成的法律工具,跟哪個派出所臨時拍腦袋無關。

現場要帶走聚集的人,能用的法律工具是清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裡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較輕的,行政拘留加罰款。刑法第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致使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並造成嚴重損失的,首要分子三到七年,其他積極參加者三年以下。還有尋釁滋事,兜底性最強。

這幾條,套在抗議者身上都現成。他們的訴求是“嚴懲虐殺者”,被帶走時套上的,卻可能是“擾亂秩序”。

反過來看虐殺者一側,同一套工具能給到的,又有多少。

2023年3月,安徽阜南,一個綽號傑克辣條的男子徐志輝,在小樹林虐貓拍短影片發到QQ群。據央視等媒體報道,曾有超過10萬名網友聯署,要求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他的刑責。最後沒追成。阜南縣公安局的處理,是認定他經網際網路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治安拘留。

2022年6月,河北承德,隋某某當街連摔帶踩,把要賣的貓弄死。據光明網報道,承德警方認定他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5日。

讀這兩份通報會發現,真正被懲罰的,從來不是虐殺這個動作本身。徐志輝栽在“經網際網路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隋某某栽在“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法律量的,是公共秩序受的擾動,是旁人觀感受的冒犯。

量的不是那條命受的苦。

同一套“擾亂秩序”“尋釁滋事”的工具,對虐殺者,只夠治安拘留幾天;對聚集的抗議者,卻足以現場清場、成批帶走。這套工具衡量的,始終是公共秩序受了多大擾動,跟那條命受了多少苦無關。而擾動有多大,判定權在到場的警察手裡。

有報道提到,2024年公安機關的一份執法指引,把“虐待動物警情”歸進了擾亂公共秩序類警情來處置。這條目前只有零星轉述,沒見到原始檔案。但即便照此,一個動物保護的現場,在執法定性上,也是從一開始就被歸進了“治安”框架,而不是“權益”框架。

為什麼會這樣,根子在更上面。

李某當著警察的面,說過一句話。據現場網友轉述,他說:“沒有動物保護法。”

這話主流媒體的通報沒有逐字坐實。但它說得沒錯。

現行法律給動物分了類。畜牧法管畜禽,野生動物保護法管野生動物,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管實驗動物。唯獨家裡養的貓狗,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在法律眼裡,它們更接近一件物品,而不是一條命。

這件事不是沒人想改。

2009年9月,社科院法學所的常紀文牽頭起草《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公佈徵求意見,裡面寫了,情節嚴重的虐待動物要追刑責。2010年1月,《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部分公佈,其中禁止非法食用貓狗肉的條款引發巨大爭議,起草組遭到網路攻擊。

此後十幾年,幾乎每年兩會都有人提反虐待動物立法。立法始終停在專家建議稿那一步,沒往前走過。從2009到現在,17年。

2020年9月,農業農村部答覆全國人大的一份建議。答覆說,社會生活中虐待動物只是極少數現象;針對很少的違背道德行為專門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基本可以透過完善現有法律法規來解決。

翻過來就是:現有的法夠用,不必單立。

全世界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立了反虐待動物的相關法律。裡頭有歐美發達國家,有印度、馬來西亞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也有香港、澳門、臺灣。在很多地方,故意虐殺一隻伴侶動物,是要坐牢的。

沒有這部法,最直接的代價,不只是那隻鋸掉滿口牙的鼕鼕只能算一件被損壞的財物。

更深一層的代價是:當一群人因為動物受的苦而走上街頭,他們的訴求在現行法裡找不到任何對應的權利基礎。動物是財物,不是權利主體。為它聚集的人,一上街就落入“秩序”框架,從維權者,變成潛在的擾序者。

立法空白的賬,最後是站在小區樓下那群人,替動物還的。

那群人裡,有人被按在地上,有人被鎖著脖子拖走,有人被送進了急診,有人到現在還沒出現在任何一份名單上。

6月9日入夜,據報仍有人在小區外圍逗留,要求放人。

能確認的事實只剩這麼幾條:被立案的是李某一個人;那個下午被帶走的幾十個人,不在任何官方通報裡;記錄那個下午的影片,正在被一段一段刪掉。

一個把活物折磨到肺出血的人,待在自己家裡,等著“依法處理”。一群替這些活物上街講話的人,被成批帶上了車。

這中間的距離,就是一部動物保護法缺席了17年留下的空。

最諷刺的一幕,是當一群人想為這件事說句話,他們先被教育了一句:“這裡不是反應問題的地方。”

牆上的血遲早會被衝乾淨,街上的影片也會被刪乾淨。

乾淨,向來是最高效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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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的文立於塵

寫於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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