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源自豆瓣: 對嶽同學事件中五個問題的看法
作者:拙小棘
1、嶽同學在申請資訊公開中有不符合校規的行為嗎?
對於嶽同學的行為,我們要將之區分為兩個層面。首先,就申請資訊公開這個行為本身來說,既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也符合學校管理細則,是符合校規法紀、關心學校建設與社會公共事務的體現。
其次,就申請資訊公開中,嶽同學的訴求而言,從網上現在披露的資訊來看,嶽同學可能要求學校進一步披露、公開比如當年處理SY事件時的會議記錄、公安局調查記錄等等。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前者屬於事件處理過程資訊而非結果資訊,學校披露事件處理結果後過程資訊可以不披露或有選擇的披露(因為可能影響到進一步調查取證,或者社會利益或當事人利益等等)。當然無論選擇做出何種選擇,要進行理由說明。現在學校說的是該資訊沒有保留,也並無實質不妥(當然,這個資訊為什麼沒有保留,這值得反思)。
後者公安局調查記錄,不屬於學校資訊管理範圍,需要到當時調查的公安局申請公開或查閱(當然這也是過程資訊,同樣可以選擇是否公開、如何公開)。如果嶽同學果真有這兩個訴求,確實是超出了學校能夠處理的範圍。但需要注意的是:嶽同學即便訴求不合理,學校只需公開它所能公開的即可,對不能公開的說明理由,沒必要深夜談話、叫家長。
2、北大外國語學院輔導員做錯了嗎?
當然錯了。Ta的錯誤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首先,Ta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重大問題。這個問題包括以下三點。(1)用對待幼兒園孩子的方法看待大學本科生。嶽同學是成年人,行為受到校規校紀與國家法律的約束。在這些規範的允許範圍內,她的行為就受保護而不受干涉;超出允許範圍,自有校規校紀與國家法律的相應後果需要她承擔。叫家長算什麼呢?如果嶽同學已經違反了校規法紀,她的家長能使她免於承擔責任嗎?如果嶽同學沒有違規違法,更沒必要請家長。當然王輔導員可以說,請家長是為了避免年輕的嶽同學向違規違紀的深淵滑落。那麼請問,家長的權威能夠超過校規法紀的震懾作用嗎?難道輔導員內心中這麼認為嗎?
(2)錯誤地理解了“約談”學生的目的和方法。當然,從校園管理中尚未成文的習慣來說,要約談自然在晚上。在月色的掩映下,黑白可以模糊、正誤不妨商量。連夜去女生宿舍可能的確是情勢所需、上風壓力。但無論怎樣,處於院系層面的輔導員是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溝通橋樑。輔導員要傳達學校的指示,也要反映學生的想法和意見。如前所述,即便嶽同學進一步要求公開的內容可能超出學校職責範圍。那麼此時輔導員把相關規定講解給學生聽,或者請法學院相關專業的一位老師來更中立地把相關規定解釋給嶽同學,難道嶽同學會不理解嗎?為什麼一定要把事情蠻幹、硬幹到深夜帶著家長找學生這個地步不可呢?
(3)BBS上的事後說明文筆不通、令人生疑。在事情發酵後,王輔導員在BBS上釋出了情況說明。姑且不論描述的事實是否準確。單從這個說明的寫作方式來說,存在兩大重要缺陷。其一,Ta認為自己的發帖真的是一個帖子。標題含混,內容上缺乏格式要求。對約談的理由、過程和結果,以及事情目前的進展避重就輕。隱藏自己團委書記的身份,似乎想把事情定性為家長聯絡Ta去接回自己女兒。其二,Ta的表述自相矛盾。同一個自然段裡,既說岳同學深夜還不在寢室,但又說Ta和家長在發現聯絡不上嶽同學後,直接去了嶽同學宿舍。那麼嶽同學到底在不在宿舍啊?嶽同學姓岳,不姓薛吧?不是薛定諤的貓吧?她到底在哪裡,你們找她理由到底是什麼,自己的文字都說不圓。
上述工作方式上的不妥當,導致了Ta錯誤的第二個方面:王輔導員的行為直接造成了這次西方媒體(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Bloomberg、英國衛報、南華早報、BBC中文網)對於北大的集體報道。Ta沒有貫徹學校讓各院系瞭解學生想法的意圖,也沒有做好學生與學校之間溝通的工作,反而通過自以為是的武斷方法加劇和製造了學校與學生的對立。對此,《人民日報》發表網路評論,指出大學和學生並不是對立面。學校要更好地傾聽學生的意見。這不僅否定了學校或學院一些輔導員追查學生行為背後“境外勢力”的奇怪做法,也對傲慢自大的學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敲響了警鐘。這種錯誤的工作方法乃至對於學生的態度,無異於鬥地主四個二把倆王帶出去,現在人家出個“3”都不得不喊“過”。
3、三角地貼了一張手抄報就是“小將”嗎?
在嶽同學事件發酵後當晚,校園三角地出現手貼報。有人用毛筆手寫紙版內容貼在三角地上。很多網友看到後直呼“大字報”,要麼王三十年前的事情聯想,要麼往六十年前事情聯想。無論如何,都認為一群沒有理性的“小將”出現了。
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擔憂。我們思考以下兩個問題。
其一,為什麼這個手貼報會出現?如果BBS不刪帖、如果學校特別是學院反映學生意見的渠道暢通無阻,同學們會選擇這種方式表達意見嗎?如果不是水軍橫行抹黑嶽同學而且外國語學院的官方宣告對大家關心的問題閉口不談,大家會選擇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嗎?現在是21世紀,自媒體如此發達,如果不是滿屏刷帖後的刪帖封禁,大家要冒這個險嗎?
其二,我們怕什麼呢?區區三張手貼報,內容加起來可能連小學畢業時語文作文字數都不到。這就讓我們充滿聯想、感到恐懼。這說明我們怕的不是手抄報的內容,而是其形式。為什麼怕呢?一怕它帶來的結果,二怕它具有的象徵。這兩個因素中,主要怕它具有的象徵。但恕我直言,以我們普通學生的身份、地位,我們沒必要替應該恐懼的人感到恐懼。
4、如何看待豆瓣上粉絲8000的鬧鬧老師的言論?
不知道鬧鬧老師實際會有何行動,畢竟對人要聽其言而觀其行。單從其言論來看,主要有以下三個問題需要剖析。
其一,如何看待她張口閉口對詢問此事的網友大加斥責(比如,痛罵別人傻逼、滾等等)?這是完全錯誤的。且不論用語文明問題。P大是教育部直屬國家公立大學。辦校資金來自於財政撥款,根源上講來自於每個納稅人的稅金。現在出現與社會公共利益有關的事情,每個納稅人當然有權利合法合規的關心這個事情。網友在看到她似乎知道內情時詢問一下,並無不可。
其二,如何看待她知道實情又不說的樣子。這是完全錯誤的。討論公共事件,一定要以最簡潔明瞭的方式傳達最準確詳盡的資訊。沒有人有義務去從你的字裡行間、標點語氣助詞揣測事情真相。能說的清楚就說,說不清楚不說。知道啥說啥,猜測可說可不說,不知道的不說。從以往言論來看,鬧鬧老師應該不是不知道這一點。現在欲言又止的樣子,恐怕只能理解為她一開始也被忽悠了,後來發現自己一開始知道的才不是實情,所以不是欲言又止,而是真的沒啥可說的了。如果不是這樣,那隻能理解為幫親不幫理,為了王輔導員,拼了多年人設(或許也是本性流露)。
其三,如何看待她說把學生鎖在家裡以及讓社會教育學生、自己吃瓜等言論。這同樣完全錯誤。社會不會教育人,只能是我們進入社會後通過自身經歷與感受自我總結、反思而獲得教育,此其一;老師明知道學生這麼做是錯的,卻樂見其碰壁而自己幸災樂禍,這有違師德,此其二;老師沒有理由限制學生人身自由把學生鎖在家裡,而只能啟發學生運用理性和知識自己判斷和選擇行為,此其三。
以上這三點其實非常具有代表性,而不針對鬧鬧老師本身。我們可以看到,我們學校的一些老師雖然外語很好,或許還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念過書、拿著學位,但思維依舊停留在封建社會時期,甚至還沾染了與社會主義大學不相符的不顧學生、獨善其身的思想。沒有看到學生、老師是彼此相連的整體。學生與學校不是對立面,《人民日報》社論一再強調。
5、是誰讓各大西方媒體競相報道北京大學事件,誰該為此負責?
有一些人指出,要不是嶽同學公開信,西方各大媒體也不會跑得這麼快。這種觀點顛倒了因果是非。在她受到如此對待時,難道她需要在含汙忍垢、忍辱負重、默默無言中接受?即便她可以接受,難道她沒有權利說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嗎?即使現在不說,十年、二十年後再說,就不是軒然大波嗎?有些事情不是你說或不說就會或不會怎樣,因為它已經發生,就在那裡。那麼請問,是誰讓這個事情發生的呢?是誰要負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