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自 NGOCN,首發於2015年5月
作者:作者 | 牛犇犇
2014年5月7日,賈靈敏被從鄭州一拆遷現場帶走。一年了。一直想寫寫她,卻一直無從下筆,覺得難以把握。

作為記錄者,多是需要平視寫作物件的,但對賈靈敏,我做不到,只能仰視。她身上體現的堅強、執著和純粹,都是我所敬仰也是我所缺乏的。
4月27日,賈靈敏涉嫌尋釁滋事罪一審在鄭州鞏義開庭,聽起來是1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但開庭地點卻被特意安排在鞏義1個偏遠的山村。
怪狀不止於此,當地鎮上賓館說接通知這幾天拒絕外地人入住,不少從外地趕來旁聽的公民只能在野外搭起帳篷;開庭當天,通往鎮裡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當地駕校此前安排的考試也臨時取消;辯護律師的車輛被強行拖走,報名旁聽的公民全被攔在了法庭警戒線外……這種待遇,恐怕比高官接受審判時還高。
賈靈敏是誰?為何會讓當地如此忌憚?五年前(編者注:2010年),她還只是鄭州一名普通的小學民辦教師,命運的轉折定格在那天夜裡。
2010年6月22日,家住鄭州齊禮閆的她被半夜從房間裡拖走,痛打一頓後扔到了鄭州郊外的櫻桃溝。回來後,房子已成一片廢墟。
那之前,賈靈敏原本已經答應搬走。可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天,他們就迫不及待地下了手。
現在已經無法揣測那些人的動機,或許是想“殺雞儆猴”,或許是“拆錯了”,又或許只是“臨時工”乾的……但即便他們已提前想好了種種說辭,但他們意想不到的是,這次他們會拆到1個真正的公民頭上,會從此把一隻兔子逼成一頭獅子。
強拆之後,賈靈敏在廢墟之上搭了1個窩棚,堅守了七八百天,歷經八拆八建——窩棚如果現在都還在的話應該是第九世了。
之前聽做導遊的朋友說,她們帶團最怕3類人,老師、記者和律師,老師認死理,記者愛曝光,律師懂法律,動不動就要上法庭,都很難對付。賈靈敏之後則是這三者的結合。
當然,這是有個過程的。起初,賈靈敏只是位普通訪民,單純地想為自己那晚的遭遇“討個說法,要個公道”。但和其他訪民或拆遷戶不同,她的上訪不是為了賠償,“說法”和“公道”也不是用來提高賠償的籌碼。
當地街道辦曾有過口頭道歉,甚至還有專家建議二七區政府甩給她幾百萬的“封口費”,但賈靈敏就是不買賬,她要的是政府部門的書面道歉,要的是那些強拆人員被依法處理。
她的態度很堅決,“一平方我不要,多給一分錢我都不要,我要求的是1個法律的公正。你既然國家有法律了,那就走國家的法律。”
她之前肯定沒想到這是條不歸路。看似有希望,但越走越絕望,越絕望就越想通過最後一搏翻盤,不知多少人的光陰浪費在這虛妄的希望上,甚至還有人窮其一生將信訪變成信仰,以至於成為北大孫東東口中的“偏執型精神病”。
賈靈敏在這過程中也曾幾度絕望,甚至走到了自焚抗爭的邊緣。得到這一訊息,很多朋友趕往現場勸阻安慰。幸運地是,賈靈敏挺過了這一關,也實現了從訪民到公民的蛻變。
自此,賈靈敏從為個人維權轉到公眾普法,從鄭州走向全國,哪裡的拆遷戶有法律需求,哪裡就有賈靈敏的身影。山東、安徽、湖南、四川……她開始馬不停蹄地在全國各地奔波,也在鄭州的多個拆遷現場向村民講解法律。
在村民拍攝的影片中還能聽到賈靈敏的聲音,“可以說,我們鄭州現在所有的強制拆遷都是違法的。比如,他會把我們在拆遷當天把你從家裡抬出來給你關到賓館的1個房間裡,記著,這叫‘綁架’和‘非法拘禁’……”可以想見,當賈靈敏念起法律的緊箍咒,當這些條文在各個拆遷工地迴響,鄭州“一指沒”的威力就會大減,“賈老師一來,這裡就拆不動了”。
賈靈敏帶去的不只是法律支援,更重要的是精神力量,她讓拆遷戶重拾了對法律的信心,也讓大家看到了抗爭的希望。很多拆遷戶都自稱是賈老師的學生,一直跟進賈靈敏案件、製作過鄭州拆遷報告的華欣女士,之前就在家裡樓梯被搗毀後得到過賈靈敏的幫助。

讓人心疼的是,為了避嫌,賈靈敏普法純是自費,不收拆遷戶的一分錢,也不接公益機構的贊助,就連車票、吃飯都是自掏腰包。為了省錢,她坐火車從沒買過臥鋪,也從沒在車上吃過快餐,一路上陪伴她的只是饅頭和開水。
拆遷戶拿起了法律的盾牌,挖掘機的速度不得不慢了下來,拆遷過程中的種種違法之處也得到曝光,賈靈敏也因此成為一些人的“眼中釘”。2014年5月7日,賈靈敏被人從一拆遷普法現場帶走,先是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刑拘,後罪名變更為“尋釁滋事”。
賈靈敏被捕引發公憤,一百多位律師聲援支援,表示願意提供法律援助,朱孝頂律師表示,這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為1個平民組成的律師團。當他們歷經波折看到賈靈敏去普法的二十六卷所謂“罪證”時,不禁感慨稱,“這哪裡是起訴書,分明就是表揚信啊。”
讓當地頭疼的是,賈靈敏即便進了看守所仍不消停。在兩度絕食後,她又恢復了對法律的信心,開始要求“全球公審此案”。
聽代理律師講,賈老師在裡邊不僅為同號人提供法律諮詢,還改善了大家的伙食標準,只要看到不公,她就會提出控告。因其威望較高、嗓音洪亮,她還成為該號的領隊,每天放風時都會帶著大家喊口號、唱國歌。
在放風時她自己會喊一些口號,比如“二七區流氓XX,非法強拆……”,其他人也跟著喊,時間久了,管教人員也視而不見。
但有一天,一個新來的武警對她發飆,厲聲喝斥她“給我閉嘴”,賈靈敏不予理會,只聽嘩啦一聲子彈上膛,五六米外的槍口直對著賈靈敏。其他人頓時鴉雀無聲。賈靈敏怒視槍口,不予理會,頓了一頓,仍繼續高喊。
那位武警被其他人攔了下來。自此,再沒有人管賈靈敏如何喊口號了。管教人員只會偶爾提醒,“賈老師喊累了沒?喊累了歇歇吧!”
對賈靈敏,其愛人閻崇民是“帶著恨的1種愛”。有時他會想,“賈老師你怎麼給我找這麼多事呢……”
“你也叫她賈老師嗎?”我問閻崇民。
“有人之際一般叫她賈老師,但在家裡我都喊她小名。走路上時別人喊這個名字她沒反應,但我一叫她就會轉過頭來。”閻老師笑答。
“那小名叫什麼呢?”
“這個不能說,她出來了之後肯定說我……”
因只有律師才能會見,閻崇民沒有辦法,抑制不住牽掛的他經常跑到三看附近,希望能感受到賈老師的氣息。有一次他竟僥倖地聽到賈靈敏的歌聲,他趕緊跑到所外高地上遙望,想不到還依稀看到了她的身影。
裡邊的歌聲有時能被外邊的人聽到,外邊的歌聲有時也可以被裡邊的人聽到。跟賈靈敏同期被捕的,還有劉地偉、常伯陽、石玉、殷雨聲、於世文、董廣平、侯帥等人,他們有記者、律師、企業家、公民等,多關在鄭州三看,被外界統稱為“鄭州十君子”。去年常伯陽律師過生日時,一幫朋友就在三看門口為其慶祝,大唱“生日快樂”歌,歌聲便飄到了裡邊。
後來,十君子中因公祭趙公被掛牌督辦的幾個人陸續取保候審,只剩於世文一人,而當地主導的賈靈敏、劉地偉案目前已走到了一審。
今天回顧這個案子,最讓我不解的不是“鄭州強拆二十式”何以大行其道,不是“拆遷程序中兩千多起報警,僅有一起立案”,也不是“XXX視察鄭州公檢法表彰其為鄭州拆遷做出卓越貢獻”,而是時至如今,賈靈敏及其代理律師朱孝頂等人仍保有對法治的信心,他們仍然希望通過法律謀求公正。
對一些人來說,法律是階級專政的工具,對另一些人來說,法律是反抗強權的工具,但現在,雙方都發現,法律在這過程中並不好用。前者覺得法律束手束腳,後者覺得法律只是裝點門面。

我把這個問題拋給朱孝頂律師,“你們會不會一直堅持下去?”
他嘆了口氣,“只要賈靈敏不被無罪釋放,這個官司我們就會一直打下去。總要給這個國家留點希望吧。如果不相信法律去相信暴力,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那你真的還相信這些法律嗎?”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內心還是相信的。現有的法律是執行得不好,如果能完全得到落實,矛盾不會那麼激烈,公權力就已經能被關到籠子裡去。我們也希望,大家都能對法律有些敬畏、有些信仰,這是社會走向文明的1個方向。至少要讓大家相信,現在的法律哪怕不健全,但還是有補救措施的,還是能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的。這也算明知不可而為之吧,可只有這樣,社會才有可能變好。就像南非的曼德拉提倡的自由、寬容、和解,只要有對話的空間,還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內、在互動中解決糾紛的。”
確切來說,這不是對法律的信心,而是對法治的信仰。遺憾的是,一心想用法律把公權力關進籠子的賈靈敏,如今卻被鄭州當地以法律之名關到看守所裡。
前幾天看到朋友拍的一段賈靈敏2012年的影片,她反覆說的一句話是:“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這讓我想起龍應臺三十年前的那篇文章,“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或許正是這口氣,支撐賈靈敏走到今天,而眾多的國人包括拆遷戶包括知識分子在面對不公時卻多是選擇忍氣吞聲,選擇沉默是金——拆遷戶有補償獎勵,知識分子有專案經費。
也因此,如今的我們,不但沒了孟子所說的“浩然之氣”,甚至連為自己爭口氣的信心都沒有。
在影片的最後,賈靈敏在紫荊山橋下的河南飯店前含著眼淚唱了一首歌,《祖國啊你慢些走》,歌詞如下:
祖國啊你慢些走哎慢些走
你慢下腳步拉上你人民的手
拜金主義把整個世界浸透
強拆號子響遍了城鄉穿透了雲頭
我看到老太倒地沒人敢救
我看到城管奪秤下了狠手
我看到城鄉處處地溝油
我看到撞人補刀掉了頭
我看到幾十億撒給非洲
我看到教室推倒變磚頭,變磚頭
哎哎哎哎哎哎哎嗨哎哎哎
我看到這麼冷的天哪,這麼黑的雲
娃兒讀書在街頭
祖國啊你慢些走啊慢些走哎
這一條高速路還太多汙垢
你看那幹部喝洋酒睡嬌娘
你看那雷電讓動車翻了跟斗
漆黑的礦坑血把煤浸透
新修的橋落成就到使命盡頭
帶套上姑娘不讓去追究
善款被愛馬仕裝走
美美啊她露富炫在網上
美在她心頭傷在我心頭
哎哎哎哎哎哎嗨哎哎哎,
祖國啊我願你民富而國強
我想看個夠卻總也看不透
在鏡頭中唱歌的賈靈敏,旁邊無人駐足,周圍無人傾聽,路人甚至避之不及,遠遠躲開。
而就在寫這篇稿子之際,我所居住的南陽路張砦已經吹響了拆遷的號角,一夜之間,樓下商鋪被噴上了大紅的“拆”字,商戶被要求三天內搬離,否則停水斷電。

開弓沒有回頭箭,張砦村拆遷勢不可擋
一封沒有落款的給村民的公開信中提到,“對聚眾煽動、串聯鬧事、影響拆遷進度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的行為和個人,將堅決予以打擊,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那些陷入焦灼的商戶,沒有人知道賈靈敏的名字,也不知道該向誰討個說法,十來萬的裝修款、誤工費、搬家費該找誰補償,更不知道三天後能搬到哪裡去。回看賈靈敏2012年在河南飯店前的質問,仍不過時:
你政府應該給老百姓做榜樣,做遵紀守法的榜樣,你政府竟然帶頭違法亂紀?當我向他們討1個公道之際,他們說什麼啊,他們竟然說這是政府行為!我當時問他了,政府行為是國家的哪一條法律,政府行為能代替中國的法律嗎?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現在這不是房子的問題,這也不是錢的問題,這是一個公民尊嚴的問題,是1個國家法律尊嚴的問題!你制定的有法律,為什麼你要老百姓去遵紀守法,你政府去帶頭的違法亂紀呢?當你個別貪官去違法亂紀之際,你就拿政府當擋箭牌,你把屎盆子全扣到政府的頭上,政府哪一條讓你來違法犯罪了??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溫家寶總理說要讓人民有尊嚴地活著,我不知道我的尊嚴在哪裡。
訂閱CN的郵件 看到真實的世界 掃碼即訂


如非特殊說明,公號文章內容均為NGOCN原創,轉載請聯絡後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