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自「NGOCN君」:壽光防洪漏洞存在多年,防汛檔案形似複製貼上

作者 | 小田
近日,山東濰坊壽光因強降雨、上游水庫洩洪而大面積被淹,該市最大河流彌河多處發生決堤和河水倒灌,多個沿岸村莊被淹,造成13人死亡,3人失蹤,作物和家畜更損失慘重。


七、八、九三個月是壽光市降雨集中的月份,其降雨量一般可佔全年70%,每年壽光市水利局都會提前釋出當年的“防汛應急預案”,其中關於洪水排程原則有這麼兩句話:“統一排程、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興利服從防洪、區域性服從全域性,合理安排洪水的蓄滯和排洩”,“令行禁止,服從大局,確保國家利益,兼顧上、下游利益,把災害損失減到最低限度”。針對洩洪犧牲下游的質疑,水庫方的說法是不放不行,如果水庫垮壩,損失和傷亡將更為嚴重。但洩洪本身並不等同於要淹沒下游,關於洩洪時間是否合理,通知安排是否到位,仍需要更多資料來幫助討論。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壽光本身的防汛防澇能力,從當地水利局資料和本次災害的官方回應可知,壽光本屬平原地勢,部分河道彎曲,天然上排水不好,而河道不暢的問題也長期存在。去年,壽光被中國城市經濟學會中小城市經濟發展委員會評為2017全國新型城鎮化質量百強縣市,排名39名,2016年壽光也提出了發展海綿城市的規劃。
防洪標準存疑,今年擬提升至百年一遇標準
本次出現決堤的彌河,是壽光市內徑流量最大的河流,市境內彌河主河道長度70公里,分流河道長度29公里,防洪標準為“二十年一遇”——3500立方米/秒。
二十年一遇是洪水分級標準,指的是科學計算上的頻率,不是實際時間。據壽光市政府的訊息,此次彌河入境洩洪最大洪峰流量是1963年以來的最大峰值,即近年五十餘年來的最大值。
但對照《2018彌河防汛應急預案》的資料,“預案”中二十年一遇防洪標準的流量是3500立方米/秒,而本次彌河的最大洪峰流量是2250立方米/秒,即本次洩洪對彌河產生的水流量實質低於預案的防洪標準流量。而2012年的《彌河防汛應急預案》中,還配有防洪標準參考水位11.46m,但在8月24日早上八時,即洩洪三天之後,彌河所錄得到實際水位是44.25m,遠高於參考水位。
此外,官方檔案中的防洪標準流量也出現過變化,2012年的檔案中,彌河二十年一遇防洪標準流量是3500立方米/秒,但2016年和2017年,這一標準的數值變為3943立方米/秒,到了2018年則又回到了3500立方米/秒。而3943立方米/秒是山東省《關於編制修訂全省骨幹河道防洪預案的通知》中,“現狀標準洪水”和“超標準洪水”的分界數值。

由於防洪標準的計算相當複雜,造成此問題的原因尚需要更多資料和專業人員分析,方可釐清。
不過,彌河壽光段的實際防洪能力很可能沒有達到二十年一遇的標準。
2016年壽光市開展了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期為2016年至2030年,在規劃報告中,指出壽光市河流的防洪設施建設滯後,主要防洪河流為彌河和益壽新河,而彌河中心城區段防洪標準為二十年一遇,部分河段防洪能力低於二十年一遇。本次受災嚴重的主要是彌河下游的鄉鎮。
這一報告也指出,中心城區的排澇系統差,河道均有不同程度的阻塞。而壽光近年都有旱情,水資源極度短缺,除小清河外,其他河流都有斷流的現象。斷流使得河流容易淤積,也削弱了防洪能力。
2001年,期刊《山東水利》刊登了一篇關於彌河的文章:《青州市彌河綜合治理開發工程淺探》,青州市和壽光市相鄰,青州市內彌河河段屬於壽光市內河段的上游。該文寫道,在治理前,由於彌河河床鬆散,極不穩定,水流左右搖擺,淤積嚴重。
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壽光市水利局就彌河防洪工程和綜合整治進行了兩次招標。彌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內容主要有河槽清淤疏浚、堤防工程、險工護岸工程、配套建築物工程等,同時提高防洪標準至城區段為100年一遇,非城區段50年一遇。兩項工程投入總資金350餘萬元,而早前彌河的防洪工程投入超過4億元。
壽光整體防汛能力堪憂
與壽光市最大河流彌河相比,其他河流的防洪能力就更令人堪憂。
益壽新河也是壽光市主要的防洪河流。翻閱2016年和2018年益壽新河的《防汛應急預案》,可見益壽新河的防洪能力一直存在隱患,但問題並沒得到解決。
按照規劃,益壽新河的防洪能力是二十年一遇標準,在與塌河交匯處,設計洪流量為368.5立方米/秒。而1978年治理以來,都未遇過洪水,2016年的《防汛應急預案》指出,該河由於建築物配套未跟上,目前,在文家街道、化龍鎮、臺頭鎮、清水泊農場、雙王城水庫段內有過河路、河中土壩多處及廢棄砌石橋墩,洩洪時必須提前拆除。
這一問題直到2018年依然存在。
而壽光市的其他主要河流,也有因淤積和自然損壞,實際防洪能力未達標準的情況:塌河在八面河村至臥鋪段,河道治理未達到設計標準,加上淤積嚴重,洩洪能力遠不能達到設計的二十年一遇防洪能力;小清河羊口鎮區羊橋以東河段多以原有房屋後牆、院牆等兼做防潮堤,防潮標準低,自然損壞嚴重,且有多處石牆缺口,達不到50年一遇的防潮標準。
時隔六年的防汛檔案,內容幾乎一模一樣
但最令人詫異的是,2012年的《益壽新河、新塌河防汛應急預案》和2018年的《壽光市益壽新河、塌河、織女河防汛應急預案》檔案中,關於防洪安全問題的不利條件的表述,內容幾乎一字不差——唯一的差別在於塌河和新塌河的表述,甚至兩個年份裡都出現了帶有“今年”字眼的一模一樣的句子。
兩份不同年份的檔案中,都講述了該市在防洪方面存在如下不利條件:
(新)塌河段,全長28.7公里。
一是八面河村至臥鋪段,河道治理未達到設計標準,加上淤積嚴重,河道內蘆葦叢生,洩洪能力遠達不到設計防洪能力;
二是由於新塌河處於最下游,受到小清河水位的頂託限制,排水不暢,其設計洩洪方案為洩洪水位高程地上一米,造成清水泊農場、羊口境內的所有條田溝等排澇入口汛期無法保障及時堵復,出現洪水外洩,容易在巨澱湖附近形成滯洩,造成臺頭鎮、雙王城、清水泊農場大面積受災;
三是新塌河一旦防汛洩洪,沿途鎮、街道(場)、管委會田間排水將不能進行,形成內澇;
四是塌河沿途多處堤防破壞嚴重,屆時一旦形成洪水,洪水外洩嚴重,沿途村莊及作物受災面積無法估算;
五是新塌河段沿河沒有交通道路,對防汛搶險有很大的限制;
六是當前我市北部建設了幾項大型工程,如引黃濟青輸水河、榮烏高速、新海路等均對該河道的防洪度汛產生嚴重影響。
因常年無水,其影響程度不能準確評估。特別是今年將該河道右堤以堤帶路新建大西環公路,將原來堤防高度大幅降低1.0米左右,將嚴重影響到該河道的防洪度汛,對此,各有關鎮、街道(場)、管委會,要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


那麼為何兩個差距六年的防汛檔案,關於不利條件的表述幾乎一字不差,這些2012年就存在的“不利條件”為何沒有得到解決,這是一個需要繼續追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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