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自「吉珠後勤工人關注組」:不被關注的群體---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8年後勤工人調查報告
前言
後勤工人,在學校我們每天都能夠看到他們的身影。他們守護著校園內的安全、他們守護著校園裡的清潔、他們守護著美味的飯菜。他們的工作很少被注意到,可能也只是在飯堂吃飯、進出校門、到課室上課的路上才有機會碰面。
對許多學生而言,後勤工人常常可以見到,卻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既熟悉又陌生,宛如符號化的存在。
吉珠的後勤工人,每天付出辛勤的勞動,為師生提供一個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得到的回報卻不盡人意。
我們是一群關心後勤工人工作生活狀況的學生,來自社工系、外語系、金融系,成立了吉珠後勤工人關注組。帶著對後勤工人的關心以及對社會調研的熱衷,我們發起了“吉珠後勤工人工作狀況調查”,在校內各院系招募了同學成為志願者,在10月26日到11月11日,分成9個小組對學校的不同工種的後勤工人進行了訪問。
本次調研涵蓋飯廳清潔、保安、綠化、保潔、宿舍、外賣六類工種的工人進行訪問,涉及食堂、安保、清潔、綠化、宿舍五個部分,採用深度訪談的方式對後勤工人的就業權益、人際關係以及工作生活的評價進行訪問。共訪談約50位後勤工人,涵蓋上述六類工種,有些工種因為工作環境隱蔽等客觀原因未能訪問,但不妨礙我們瞭解上述工種的總體情況。
我們希望藉著這一次的調研與後勤工人建立聯絡,拉近學生與後勤工人之間的距離詳細瞭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狀況。並藉著這次機會,我們想向讓全校學生關注後勤工人的工作狀況,我們想將這一群“熟悉的陌生人”還原位一個個有生命力的個體。我們想讓學生看到後勤工人的工作,感受後勤工人的辛勞,感受他們苦難,珍重每一位後勤工人所創造的價值,為改善後勤工人的權益狀況儘自己的綿薄之力。
關於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會分為六個部分,首先會對所訪問後勤工人的基本資訊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並介紹圍繞不同工種後勤工人的就業權益狀況、工作生活狀況還有文化生活進行詳細敘述,結尾部分會對訪問中收集回來的各種問題進行反思和探討,並試圖提出一些具有現實意義的合理化建議。
調查報告的不足之處
由於本報告的訪問人員和和撰寫人員資歷尚淺,加上訪問和收集資料的過程中受到各種不可抗的因素所阻礙,我們未能訪問到足夠多的後勤工人。計劃的時候抽樣的數目70位,最後訪問到的約50位。使得報告未能非常準確地反映後勤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況,難免會有紕漏。我們沒有將報告定位為一份嚴謹的“學術調查報告”,我們只是想以報告的方式讓師生關注校內的後勤工人。所以請各位閱讀此報告的朋友見諒,也非常希望可以向我們指出不當之處,讓我們繼續改進。我們會改正的。
本次訪問的工人裡面,保安的部分遇到了比較大的阻礙,原因是學校保衛處給保安開會的時候要求不要接受學生的訪問,所以我們訪問保安的時候被拒了很多次,最終只收集了三個樣本。下面是我們訪問不同工人的職業基本資料,調研發現不同職業的工人權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
一、工人權益狀況
(一)用工老齡化
在訪問過程中,我們發現,除了外賣員這個職業的工人年齡稍低(18-40歲)之外,絕大部分的工人的年齡在50歲以上,用工老齡化在吉珠後勤工人的用工狀況裡最為明顯,志願者從受訪工人的反饋裡交叉印證了這個情況。“在學校工作的清潔工和綠化工人80%是五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很少有年青人。”(一位綠化工的原話)。
相比適齡工人,老齡工人的權益更加難以得到保障。有學者認為,我國的《勞動法》對於“勞動者”適用範圍的僵化,使得退休再就業人員失去享受《勞動法》保護的機會。由於年齡,他們被認為不再具備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公司跟工人籤的是勞務協議,而非合同,勞務合同(協議)的內容規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平等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這為公司侵害工人勞動權益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二)看不見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
勞動合同是工人權益的基本保障,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工人與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時,保護工人權益的有力武器。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裡對於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走訪發現,80%的工人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但自己有儲存的合同(協議)的工人卻只有約40%。由於吉珠是民辦院校,學校後勤的各部分都是外包給公司的。飯堂的不同飯廳外包給不同的餐飲公司,所以不同飯廳的後勤工人由所屬的公司進行管理,明顯的標誌是穿的工衣不一樣。以舊飯堂一、二飯廳的工人為例,她們受僱於珠海市鑫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與她們簽訂的勞動協議之後,就收回去了。工人也不知道協議上面寫的內容是什麼,只知道要在協議上簽字,簽完之後就去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了。而學校裡的保安受僱於珠海市金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他們屬於勞務派遣工人,學校保衛處和保安們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只與保安公司籤合同,而合同簽完之後就被收走了,從與保安的訪談中的得知,學校所有保安都是同一家保安公司派遣來的,手上都沒有儲存合同。
(三)傷人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
訪問還發現,許多年長的後勤工人對於合同(協議)上的內容是不瞭解的,他們只知道主管叫他們簽字,蓋手印。對合同(協議)內容的不瞭解容易給權益侵犯帶來可乘之機。我們發現,在工人簽下的勞務協議裡面有不少條款是不合理的。
一位受僱於珠海仁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人給我們看了她的勞務協議,令我們最難以理解的是第十、十一個條款“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均與甲方無關。”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這樣的條款嚴重損害了工人的權益,根據協議條款,工人工作期間受傷了只有自己掏錢,也就沒有公司的責任了。而現實的情況是,有些工人受工傷之後,公司會出一部分藥費。不合理的協議條款使得公司就如工傷等糾紛沒有必然的責任,公司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工人的工傷權益並沒有得到保障。
(四)嚴苛的管理規定
訪問過程中我們發現受僱於珠海仁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人的管理規定非常嚴苛,稍有不慎就會被扣分。
以清潔部工人的規定為例,從上下班打卡、外觀、關係矛盾、都與績效工資掛鉤,室內室外的員工考核標準名目繁雜,嚴苛,很多工人每月都會被扣少則5塊、10塊多則50塊的績效,但由於沒有工資條,違反哪條規定工人是不知道的。
清潔部的工人告訴我們說,根據這個考核標準每個月都會評出“優秀員工”,有獎金300元。而現實是優秀員工是“內定”的,誰跟主管經理關係好,誰就有可能成為優秀員工。
“會評先進個人獎,但是啊,都是跟主管關係好的就評上了,幹不幹活都是他得獎的。”(綠化大叔)
“小妹,你看看,我修的草啊樹啊,那麼好,但是每年的獎金評都沒有我,跟上面好的人幹再差都有。所以我有時候也想不幹,唉,不過社會都是這樣的了。”(綠化阿姨)
二、關於工時
(一)超長的工時,超少的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訪問發現,絕大部分後勤工人每週工作至少6天,但不同工種每日工時不一樣,如負責綠化、清潔、維修的工人每天只工作7.5個小時,每週總工時在45小時左右;飯堂的工人每天要工作10個小時,有些開夜宵的飯廳飯堂工人還要加班3.5個小時。舊飯堂一廳有三位負責收餐具的阿姨,每天工作10個小時,三個人輪流值10個夜班,強制的,每個月她們都有十天是工作13.5個小時的,每週總工時在60-75小時。
而保安的工時則更多,每週工作7天,每天兩班倒,工作12個小時,所以每週總工時在84小時左右。保安每月的加班時間已經超過法定的最長時間的4.8倍了。然而超長的加班並沒有換來等額的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按照目前收集回來的情況,一飯的清潔阿姨每天工作十個小時,是“正常”的工作時間,兩個小時並不算加班,是不算加班費的。上夜班的3.5個小時,一個月十個夜班,總共35個小時,加班費200元,平均一個小時5.7元。而參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阿姨要拿到的加班工資應該是:20天2小時9.89元/小時1.5(無夜班加班)+10天5.5小時9.89元/小時1.5(有夜班加班)+6天10小時9.89元/小時*2(休息日加班)=2358.77元,加上珠海市最低工資1720元/月,並且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阿姨一共可以領取不低於4000元的工資,而實際拿到的最多也就2500元,差了1500元。一位在飯堂工作的阿姨向我們吐槽了她現在的加班情況:
“一個月兩百加班費。以前我們有四個人,一個月輪7個晚上夜班,有時候8個,加班費就200。現在三個人做,他還是給200。我說這個,經理會罵死我。我們去找經理加加班費,以前四個人每個200,一共800。現在三個人幹四個人的活,還是每人200,一共才600。多做工了,少給錢,我去跟經理說,他就呵斥我。他說你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收盤子阿姨)
保安兩班倒,每天工作的12個小時,並不算加班費。超過12個小時的才算加班,加班一天約100元。同上,按8小時工作制,保安每個月的加班時數是120小時,算加班費22天4小時9.89元/小時1.5(工作日加班)+8天12小時9.89元/小時2(休息日加班)=3204.36元,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也就只有3200元左右而已。按照《勞動法》,保安實屬嚴重超時加班,每天長時間工作對保安的身體傷害很大;而且應得的加班費沒能拿到。
絕大部分後勤工人的工資水平在3000元以下,工資在2000-2500元的佔54%,工人普遍反映工資低(超過3500元的是外賣員,跟其他工人不一樣。),這個學期幾家公司漲了一次工資,100塊,但依舊很低。法定假日,除了保安之外,其他工人都是有假期的,而且放假的時候公司會提供一些節日的福利,生活用品那些。
訪問的幾十位工人中,只有少數被拖欠工資的。大部分工人每月都能準時收到工資。
“還有三個阿姨都沒有發工資。六月份的工資都還沒發。有個阿姨家裡有人得了癌症死了天天打電話才給發。他們說告勞動公司可以發的。但是跟那個老闆做了那麼久也不好意思說什麼。換了個老闆就不認賬了。今年我們就要求一定要把工資發齊了,一定要給我們。”(廚餘阿姨)
(二)消失的工資條
當我們向工人們要工資條,想了解為什麼工人的到手工資跟法定的工資差距那麼大的時候,清一色的回答是“沒有工資條。”在訪問的近50位工人中沒有一個有工資條。工人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工資條,他們只知道每個月公司都會把錢打到銀行卡里。訪問過程中有工人吐槽說自己的工資被扣了幾十塊錢,問自己主管卻得到一個“不知道”。沒有工資條,哪裡扣了錢都不清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應該是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足額"地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都可因此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候,工資條就能作為證明單位沒有及時、足額地支付勞動報酬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有力證據。
(三)社保的擔憂
調研過程中,後勤工人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讓我們感到詫異。調研資料顯示,除了保安有買社保之外,其他工人很少有買的。細問原因,不少工人對於社保的具體政策條文不瞭解。他們認為社保要交夠15年,自己就要在學校工作15年,每個月要扣300塊錢到社保那裡。工資本來就不多,工作期間社保的錢也沒法轉出去。籤合同的時候公司有問過是否購買社保的事情,他們覺得不划算,就沒有交。對於每個月只領2200+元的工人來說,每個月要交300塊社保,交夠15年,而且他們也不知道會不會在吉珠工作15年,聽工人說公司給他們買了意外保險。還有一部分工人是因為年齡大的問題,受訪的綠化和清潔工人裡,他們簽訂的協議裡面直接取消了社保這一項。
(四)淡薄的維權意識
我們發現工人的維權意識普遍不強,平時也很少有人關心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當我們的問到工人有沒有加入工會的時候,大部分工人的反映是“工會是什麼?”,在我們簡單介紹工會之後,大部分都是回答“沒有,沒加入。”訪問的近50位工人裡面沒有一個人加入工會,他們說的公司沒有工會,上班就上班。而且,當問到公司裡的仲裁機制和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的時候,工人們的反映同樣是一頭霧水。
當我們問到遇到不公平對待的時候怎麼解決,有藏在心裡不說的,有找主管理論無果的,有不知道找誰的。大部分工人都說自己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
我們發現許多工人為了保住這份工作,遇到不公平時很少會跟自己的主管或經理理論。從領導口中說出來的“你喜歡做就做,不喜歡做你可以走。”使得這份工作變得不穩定,他們需要犧牲一些權益來保住這份工作。
“員工怎麼敢和主管吵架?吵架這個很少見,因為你跟主管吵架,主管是領導,誰都要服從的。跟主管吵架,是迫不得已才這樣做的。主管決定你吃粥吃飯,錢是主管打給你的,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這個大家都明白。如果你跟主管鬧翻,你罵主管,他叫你走你連錢都拿不到。生活都困難。”(綠化大叔)
三、關於飲食
訪問結果顯示,56.82%的後勤工人是沒有包餐的,也沒有餐補,吃飯的事情需要自己解決。工人中午有兩個多小時休息,家離得近的會回家煮飯吃、離得遠的就留在學校吃。
飯堂的後勤工人公司有包餐,早餐有3-5元的補貼,午飯晚飯的話則不同公司各有差異,如四飯受僱於珠海吉膳餐飲公司的後勤工人午飯晚飯是可以自由選菜的,她們說的“隨便吃”。
但一飯二飯受僱於珠海鑫茂餐飲公司的後勤工人卻沒有這樣的待遇了。訪問的時候她們說每一頓飯只能吃5塊錢,不給多打。有幾位阿姨因為伙食的事情向我們訴苦,說伙食太差。
“我們吃飯也是很困難。我們公司不開飯,公司給一個檔口老闆5塊錢一個人,叫我們員工去吃。你想吃好點的青菜,他不打;想吃好一些的菜,他又不給打。只能吃些包菜、豆腐,有辣椒的菜給我們吃。檔口老闆說“你們老闆才給5塊錢,虧了虧了,超標了超標了。”想吃份新鮮的青菜都不打,要拿去賣。想吃一點點雞肉都不行。有次公司說有羊肉吃,檔口老闆說五塊錢超標了超標了,多吃點都不行。”(收盤子阿姨)
在學校飯堂一肉一菜最低7塊錢,5塊錢一頓的飯並不能滿足飲食的需要,一飯二飯的工人說吃不飽、吃不好。這或許會增加她們的的工作壓力。
撰寫報告的時候有志願者回訪了一飯堂的後勤工人,她們說現在一頓飯可以吃7塊錢了,能選的菜也比以前多了。
四、關於下班後的生活
本次訪問我們發現工人們的空閒時間並不多,很多工人下班後就回家吃飯洗澡看電視睡覺,沒有其他的娛樂活動。
部分工人阿姨會擠出一些時間來到住處附近的廣場跳舞、唱歌,這是我們收集到為數不多的娛樂方式了。 而年青的工人則選擇到網咖打遊戲,用手機看劇等方式進行消遣。
對於學校的保安來講,每天12小時高強度的工作讓他們除了吃飯休息沒有其他時間娛樂。當我們邀請工人們參加未來的活動時,部分工人的反饋是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參加。
在學校有一個特別的現象,每天中午12點後或者下午5點後都能夠在學校的各個垃圾箱看到後勤工人,他們在把身子俯在垃圾箱裡翻找各種“廢品”,外賣的飯盒、易拉罐、紙皮、瓶子都是他們的目標。把廢品翻出來後,裝袋,用腳踏車拉到學校旁邊的收廢品站賣掉。我們問過一些叔叔阿姨,他們說收集這些物品一個月能賣幾百塊,夠一個月的吃飯了。一位阿姨跟我們說,以前學校有專門的人收集這些物品的,R公司禁止他們私底下收集帶出學校,發現了會罰錢。現在沒人做了,珠海仁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也“默許”了他們收集這些物品。或許這是他們應對每個月兩千多塊錢工資的一個“策略”吧,同樣是靠自己的雙手賺錢。
五、關於工作和未來的計劃
很多工人是經人介紹來到吉珠工作的,當我們問為什麼選擇來吉珠工作的時候,大部分的回答是“自己老了,找其他工作沒人要,這裡有人要,就來這裡了。現在這個年紀也只能做這些工作。”除了工資比較低之外,她們對於目前的工作還是比較滿意的,比在外面做要輕鬆一些。談到什麼時候退休不做,大部分工人沒有計劃,覺得自己還能做就繼續做,做不動了就回老家。
“工資的話覺得不算多,因為之前在東莞廠裡打工一個月加班的話能有3、4千,但是很辛苦,這裡不加班,每個月兩千多,工資少了點但是環境好,也沒那麼辛苦。(後廚阿姨)”
“這工作也就只能這點工資,怎麼可能夠嘛,這麼大年紀了還能換什麼工作,他們都說這裡是珠海環境最好的,學生呀!都還可以有些學生會跟你打招呼有一些就不會有些叫多了肯定也不叫了,反正也不跟你說你的壞話嘛,公司要給時間才行呀,他們不給時間我們也去不了。提要求公司不會允許的,想來就來,不想幹就走。(宿舍衛生清潔阿姨)”
“年紀大了在這裡做下就算了,去其他地方做啊,累了又吃不了,這裡就是沒那麼累一點,可以坐一下休息一下,全部做完了你可以休息一下。你到外面去做,那沒有休息的。這裡工資少一點,到這裡做下就算了,年紀大了。(收餐具阿姨)”
“薪水實在太低了,但是人老沒什麼技術也只能幹這些的,很多人都辭職了,他們公司請人也越來越難了。而且工作時間太長,兩班倒太累了,很少能有空閒時間做自己的事情。(保安大叔)”
六、結束語
訪問過後整理資料,心情比較沉重。因為我們看到後勤工人就業權益得不到保障,這並不是個例,這是社會的普遍現象。改革開放之後從農村到城市打工的“農民工”們為城市的發展貢獻了自己半輩子的青春,但他們的汗水並沒有換來相應的報酬。而現在他們老了,成為老齡工人,權益更加被排斥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他們沒有尊嚴、沒有未來、每天被繁重的體力勞動壓得喘不過氣,這讓他們沒時間思考他們的生活,為了賺錢,他們不得不日以繼夜努力工作。
(一)學生與農民工權益及社會之關係
我們訪問的工人大部分是“農民工”,他們為改革開放獻出了自己的青春,但同時他們也犧牲了自己。他們成為了公司眼中的“廉價勞動力”,現在國家的富裕和繁榮他們有不可磨滅的功勞。然而到了2018年,改革開放40年了,工人的權益依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他們的聲音不被社會聽見。這不得不說是對國家繁榮富強的“諷刺”,是社會的悲哀,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問題需要社會的關注、討論、反思和總結。
沒有人是孤島,我們都是連在一起的。如果我們不去思考農民工的權益問題,那下一個被侵害的很有可能就是我們。
成為“局外人”,漠視身邊的人權益受到侵害,這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好處。唯一可以做的是,努力幫助後勤工人減少侵害、減少剝削、減少壓迫。讓後勤工人能夠有尊嚴地工作。
作為學生,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應該要積極參與到社會活動中去,為底層人民、為弱勢群體發聲,當弱勢群體被排斥在保障制度之外,我們要想辦法讓保障制度接納弱勢群體,讓弱勢群體也能夠得到保障。與其在宿舍看劇打遊戲,活在所謂的“象牙塔”裡,不如試著走出來,走進底層,關心底層,傾聽他們的聲音,感受他們的苦難,並試著做出改變。
(二)倡導之改變
在最後,我們,吉珠後勤工人關注組,呼籲人大和國務院修改《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將老齡工人納入勞動合同關係內,並制定出針對老齡工人的保障措施。
呼籲政府採取措施改善老齡工人的就業狀況,保障老齡工人的權益,老齡工人也是工人,同樣需要被尊重。
同時,我們呼籲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管理層關注後勤工人的工作狀況,要求各後勤公司及時發現並改善當前用人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合法現象,切實保障後勤工人權益,改善後勤工人的生活和工作待遇:
- 修改勞務協議裡不合理的條款、
- 提升後勤工人的工資水平、
- 足額支付加班費、
- 把收上去的合同歸還給工人、
- 提供每月的工資條、
- 完善勞動糾紛處理機制。
作為吉珠的師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可以幫助改善後勤工人的工作:
- 在飯堂我們按要求放好餐具,不要吸菸,不把垃圾丟在地上;
- 在教學樓我們可以不亂扔垃圾,不亂丟菸頭;
- 見到工人問聲好,陪工人聊聊天,聽聽他們的心聲;
- 社團為後勤工人設計合適的活動;
- 開展工人夜校、培訓班。
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做的。
我們希望吉珠後勤工人的勞動權益能得應有的保障,他們的辛勞能夠的到大家的認可,內心的聲音能夠被大家聽見!!!
非常感謝所有受訪的後勤工人利用寶貴的時間參與訪問,向我們訴說真實的工作和生活經歷。這是一份厚重的調研報告,裡面包含了你們的心聲,你們的話,是你們使得吉珠師生了解吉珠後勤工人成為可能,謝謝你們!!
(應受訪者及關注組成員要求,所有身份資訊經過處理)
文/吉珠後勤工人關注組
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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