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自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40424050/answer/7886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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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圖片已遺失
這篇答案也許會被刪,但我希望知乎的運營同學,在可能的情況下慢點刪,禁言我甚至封號,我都接受處罰。
首先,譴責在示威中使用暴力的人,現代文明的底線不能打破。
不討論當晚的另一個案例(自稱遊客疑似深圳輔警的徐錦煬),專門說付國豪這件事。
先說一個常識。一般來說,在遊行示威中,無論是示威者還是維持秩序的軍警,通常不會攻擊記者。記者手裡的筆和鏡頭給予了他們巨大的權力,要挑戰這種權力就可能導致自己所在的陣營道義破產。而且在香港機場的這次示威運動中,記者在外觀上非常容易識別:反光衣加白色頭盔,上有“Press”和“記者”字樣,很難認錯(如下圖右邊),而且現場有很多記者,為什麼示威者專門襲擊付國豪?
根據當地新聞網站HK01(實控人于品海是親內地人士,他同時還控制著另一個海外親內地中文新聞網站多維)的報道,有示威者發現付國豪身穿記者熒光衣,而且在近距離拍攝示威者,疑似在記錄示威者身份,所以上前盤問了他,但付國豪轉身逃跑。
之後的過程被在場的其他記者拍攝了下來,例如《紐約時報》引用的這段來自美聯社的影片(需過牆,事件過程大概從6分鐘左右開始):
https://www.nytimes.com/video/world/asia/100000006660086/hong-kong-protests-video.html
美聯社的影片開始時,付國豪已經被很多示威者包圍,而且有示威者用捆紮帶把付的雙手反綁了。
此時有很多人在用粵語和英語提問,也有一些示威者在勸說所有人冷靜,有人解開了付國豪的手。
現場秩序稍微恢復一些後,示威者開始詢問付國豪,雙方用英文對話。被問到“你是誰?”時,付國豪說“我是一名遊客。”但立即被質問“那你從哪裡得到這件衣服(記者用反光衣)的?”後面一段現場太嘈雜沒聽到付是如何解釋的,但有示威者提出要看他的身份證件,質疑他是“鬼(警察派來的秘密探員)”。
付國豪起身試圖離開,但被很多示威者拉住。此時有另外的示威者檢查了付國豪的包,發現了銀行卡、內地的身份證和護照以及一件“我愛香港警察”的藍色上衣。
這是局面惡化的一個轉折點。因為機場示威的主題是“警察還眼”,在上週日(8月11日)的示威中,警察派出了部分警員穿上黑衣混入示威者人群執法,同時有一名女性示威者右眼受傷,有永久失明的危險。對於這名女性受傷的原因,香港一些媒體稱是被警察的布袋彈擊傷,內地一些媒體稱是被其他示威者發射的鋼彈擊傷,而香港警方在週一的新聞釋出會上稱受傷原因無法確認,需要進一步調查。
該女性受傷的真實原因目前存疑,但是在示威者中,對於警察濫用武力和隱藏身份有很大的反感,週一起在機場的示威行動的主題就是“警察還眼”。付國豪疑似假裝記者和藏有“我愛香港警察”的衣服都激化了示威者的情緒。有示威者再次拿出膠帶捆付國豪。
付國豪對一個衝到自己面前的示威者說:“打我吧,無所謂,警察在外面,擔心自己吧。(Beat me, whatever. The police is outside, you take care ofyourself.)”有示威者用燈光照射付國豪的臉,也有人試圖拉他的褲子。但是也必須提到,從一開始就有一部分示威者站在付國豪身邊,推開試圖毆打他的人,並勸說其他示威者不要打人,不要脫別人衣服。
示威者此後把付國豪按在一臺行李車上捆住了手腳,把“我愛香港警察”的衣服、護照放在他膝蓋上拍照,此時付國豪一直在用普通話和英語交替陳述一些什麼,但是由於拍攝角度和現場噪音,不能完全聽清楚。其中有一句普通話“我本來也想支援民主的,但你們這樣讓我……(後面沒聽清)”。
“我支援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這句話應該就是這時候說的。
此時有兩位年長者到場。他們都是香港立法會議員,黑衣小鬍子的是張超雄(工黨,新界東選區),白衣背對鏡頭的是郭家麒(公民黨,新界西選區),均屬於泛民派。
兩人勸說示威者不要施暴,付國豪也被帶到了另一處靠牆的位置。但後來有一段由於拍攝者鏡頭距離較遠,未能看清楚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有幾名示威者圍住已經倒地的付國豪毆打。
此時現場混亂,有人持續踢打,也有人阻攔打人者(包括前文提到的兩位議員),還有人撐開傘防止投擲物飛來。因為付國豪一直不動,有人喊“打死人了!”隨後有急救人員到場:
十餘分鐘後付國豪被救護車帶走。
後續事件:
前文已經提到,有示威者接受採訪說了他眼中付國豪被質疑的理由。
在現場協助維持秩序的議員之一張超雄接受採訪的時候說,自己不想看到有人死去,也沒有看到被圍攻的男子有違法行為,因此去勸阻示威者。他認為警民對立的局面持續下去遲早會釀出命案,屆時只會有越來越多的仇恨。他呼籲林鄭接受示威者的五大訴求,如果不行,至少接受正式撤回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兩條。
付國豪本人於14日早上出院:
他回應稱自己不第一時間出示記者身份是為了自保。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則回應稱付國豪不持有正式記者證的原因:他是2018年7月入職的環球網,因此暫未辦理記者證。這一點我作為一個前記者可以證實:2014年起的新版記者證要求記者入職後一年才可以參加考試(而且如果是在新聞網站而非紙質媒體可能會更麻煩一點),而且由於考試不是隨報隨考,所以辦理週期往往長於一年。另外,如果換了新聞機構,必須在新機構任職一年以上才能辦證,舊證件此時無效。我當年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無證工作過。這其實就是一個挺不合理的制度。
14日香港警務處的新聞釋出會上,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認為雖然事態持續升級,但尚不構成“恐怖主義”。此前警方公佈13日在機場拘捕了五名男子,同時香港機場管理處也在14日申請了臨時禁制令,禁止在非指定區域進行示威活動。
另外,有部分示威者開始在推特、臉書等網路平臺以及機場發起道歉活動,但也表示不會停止示威。
說說我個人的看法。
再強調一次,我反對暴力,譴責毆打付國豪、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為。
1、 部分示威者的幾大錯:其一,非法限制付國豪人身自由;其二,非法翻檢付國豪的個人物品;其三,以毆打、強光照射等方式虐打付國豪。
2、 有示威者在社交網路上說,付國豪沒有記者證或工作簽證在香港從事採訪工作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可以實行公民拘捕權。但我作為一名前記者不認可這個觀點,內地的記者證制度有其缺陷,付國豪持有的港澳通行證簽註也不一定是商務,但應該給他出示本單位工作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的機會。
3、 示威者眼中,反警隊暴力是一個重要的政治議程,但是他們必須意識到,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於中國內地),民眾未見得會對整個社會運動的來源和發展脈絡有清晰認知,打著反暴力旗號的暴力行為只會極大地消耗運動自身的道義基礎。無論從道義還是功利角度來說,攻擊付國豪都是極端不正確的行為。
4、 我呼籲每一位內地網友,不要侷限於“廢青報復社會”這一種敘事邏輯去看待香港正在發生的問題,這種敘事就和“內地人都是蝗蟲”一樣毫無意義。香港問題有其獨特的歷史根源和現實發展脈絡,僅以此次的事件來說,就有幾條不同的“主線劇情”在推動,參與到社會運動中的人士極多,彼此的主張和手段也各不相同,無視這一現實不會對解決問題有任何幫助。
5、 香港這次運動的參與者,也必須審視“不割席”原則了。對於外部的關注者來說,一百萬人的示威中哪怕有一次極端暴力行為,也會被視為這一百萬人的集體行為,更別說目前內地和香港之間有如此深的認知隔閡。
6、 對於北京和HKSAR,也必須考慮如何應對目前已經愈發失控的亂局。哪怕不能接受赦免示威者的訴求(我本人也不支援這一條),至少以正式的措辭宣佈撤回修正案、成立警務行為調查委員會是值得考慮的。此外,必須儘快重啟政治制度改革,即便是從2014年的幾個折中方案中推行一個亦可緩解局面。
7、 2019年運動走向去中心化和暴力,正是2014年中心化非暴力運動失敗的必然結果,這也是我為何呼籲儘快重啟政治制度改革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