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US: RESCUED ● FIRST PUBLISHED: 2019-11-28

景雲裡7號時間線

景雲裡7號時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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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mma(來自豆瓣)

來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43631721/

2019-11-28


因為之前用寫日記的方式被關注,夾議夾敘,有些也是憑之前跟程老師交流的一些記憶,加上有些已經被設定為僅自己可見,顯得整件事的敘述不完整。晚上跟程老師又仔細過了一遍整個事件,儘可能回憶並整理出時間線。

程老師的背景為同濟大學*畢業,在市政府統計局、高校、銀行等處工作過。2000年左右買下景雲裡7號的永久使用權。之後因為兒子在美國上學,有時去美國工作和陪伴,因此獲得美國綠卡,但依然為中國國籍。

2016年虹房集團和多倫路居委會找到程老師,給出的說法是這片地區要“一鍋端”,進行商業改造(之前我有提到的“紅色文化基地”是2019年才換的說法)。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不再繼續“一鍋端”了,只是把景雲裡第一排的平房拆掉。2017年的時候上海電視臺也有來報道過景雲裡改造的事情。

2017年2月,程老師專門去了一次文物局做房屋鑑定,文物局的鑑定結果是不可移動文物,並給出鑑定證明。

同年秋天,徵收組來找過程老師很多次,程老師問對方房子徵用來做什麼。對方表示不知道,因此程老師沒有答應籤徵收協議,也沒有具體看對方給的補償檔案內容。但大致記得是賠償地處南匯惠南的房子。不是直接給錢,而是以2萬一平的折價,根據這棟樓的兩個戶口(程老師和她妹妹),補償兩套房子,各自折約200萬,共折400多萬。

2018年4月23日*,程老師家第一次遭遇非法入室,搶走屋內所有東西,不知放到何處。當時有一租客在家,對方將她控制在附近的公益房內6小時左右,將所有東西搬走後才放她離開。

程老師得知此事後6月回國,去虹房集團下的徵收辦詢問東西去向。得到答覆說要簽字完才能還東西,程老師拒絕簽字。

2019年1月又得知家中門被人用磚塊封死,再次回國,並報案,提出要一個地方居住。然後在派出所大廳睡了10天,得知不會得到有效處理,自行回去把磚敲掉,回到家中。

2019年2月7日,趁程老師出門間隙,有6、7人來把大鐵門拆了,一個星期左右程老師再去找人裝回鐵門,有3人過來搶門不讓裝,程老師護門,一來二去期間也發生一些衝突。

2019年5月30號,程老師在美國,又有人來家中搶東西,把所有東西扔到旁邊臨街的牆內。並在6月初有15個四川籍民工住入景雲裡7號內。

7月14日程老師回國,看到這15人在她家居住,並偷用國家電網的電,旋即要求供電局停電,兩天內斷電。23日程老師拿著空煤氣瓶威脅這些人要跟他們同歸於盡,對方報警後程老師被抓,被關一天。24號出來後看到家裡的門再次被封,強住裡面的人的東西也都還沒拿走。程老師找人把門撬開,因此又有1位幫忙的朋友被關10天。

7月28日所有住在景雲裡7號的人都被程老師趕走。當時除景雲裡7號外,周遭以這樣方式被民工強住佔用的住戶有幾十家。但在8月28日,不知道什麼原因,所有民工都撤離。

期間程老師的一個朋友在一個民工手上看到虹口區政府起訴程老師,要求遷出景雲裡7號的法院裁定書,通過時間是2017年。得知後程老師去法院要了正式複製的檔案。

後來的一個月都安然無事。之後就是我入住景雲裡。9月28號早上10點左右,我和程老師都不在家,接到鄰居通知說家裡再次被封。封門的人有4個,20出頭,穿著安保的衣服,問及來歷就說“你無權知道”。程老師朋友和這些人發生衝突。期間報警,派出所過來簡單做了筆錄。5點多這些人撤走 ,程老師被帶到派出所3小時,也沒有要求她做什麼,就被放出。

最後一次是11月24號的破壞事件。我和程老師在21、22號各自去日本,我有一個朋友的同學要來上海,就讓他住進來看一下房。23號6點左右他來到景雲裡7號,從程老師朋友那裡拿到鑰匙。再之後的事情記錄在日記存檔20裡。

26號深夜我和程老師先後回上海,直接去四川北路派出所做了報警筆錄。做完筆錄已到凌晨4點,我們在附近賓館入住。第二天程老師到街道求助,對方讓她直接找徵收辦去問。中午的時候拿到了梯子,程老師從7號後門二樓破窗進入屋內,看到屋內狀況,所有物件被損壞,樓梯全部敲掉,斷水斷電。她拍下照片,之後一直呆在屋內。我們用繩子把一些食品和充電裝置傳送到程老師手上,我在附近青旅入住,程老師在屋內度過第一夜。

第二天上午,程老師朋友把一樓防盜窗絞開,從一樓爬進去把程老師接了出來吃午飯。午飯後一些朋友去屋外被扔東西處撿拾出一些可以用的物件,但是程老師的9000美元、美國證件、機票等這些相對貴重的物品還是沒有找到。目前屋內簡單打掃了一下,進出也方便一些了。我和程老師還會住在裡面。

在這三年裡,程老師求助過派出所、四川北路街道、虹口區人民政府、12345市長熱線、中央督導組、虹口區人民法院、 市紀委、水電供應等職能部門、文物局、區房產管理局、土地規劃局,以及給各大領導寫信,希望得到幫助並有人與她正式進行關於處置這棟房子的商談。

以上是我跟程老師確認的所有資訊。


(可能因為程老師單憑記憶具體有些出入,為免混淆我發現後會在文末標明,不在文內修改)

*這裡我理解錯了,程老師一直說自己住在同濟,77年考上大學,兩個資訊讓我誤解為她考上同濟大學。事實是她父母在同濟大學建築規劃學院教書,所以住在同濟,她自己是財大畢業的。

*一處錯誤:是3月23號。


後文有回覆,但怕看不到。程老師的訴求如下:只是收到房子被徵收的資訊時,程老師的訴求是有人跟她談這棟房的使用權,包括房子的使用說明、賠償說明等,而不是直接給個通知。發生了這些事之後,程老師的訴求是1.有人跟她說明這個事到底是怎麼回事,2.不要再發生她一不在家就來各種打砸搶,3.損失的東西能找的找回來,不能找的給出一些補償(對對方的合理處罰)。之後,再來談房子的事情。總是就是要正規的人(不是什麼拆遷隊的小混混)跟她坐下來談,不要一來就打砸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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