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自公號「艾老師工作室」:“丈夫不感恩,感恩寧有淚”
作者:艾曉明
2020年3月9日,武漢封城第47天
昨天我在微信公號上發了一篇《封城日記:你們到底想看什麼》,其中提到洗馬鎮收退工人隔離費一事。發出兩個小時後,我收到浠水朋友的私信,他指出了我文中的誤解之處,這樣,我就馬上到公眾號後臺,自己先刪了那篇文章。
待我刪後才明白,我刪的只是後臺的素材,GONG ZHONG HAO 平臺早已以滅殺病毒的陣仗刪了我的文章。所以,有朋友告訴我後,我就想著,這“神經病日記”算是收不住了。
據說封城日記的模板是這樣的,首先向讀者報告一天如何度過。就像小學生作文那樣。那時經典的題目是:有意義的一天。要素是一、時間線:幾點到幾點。二、焦點:幹了什麼有意義的事情。三、小結:這一天如何之有意義。一般就是紅領巾飄揚在胸前,我又為共產主義接了一班。現如今我看好幾個作家都是按時間線寫的,無論真假,符合日記好傳統。但一收拾我自己的時間線,不免就又開始恍惚。我哪有什麼有意義的事?說句老實話,那就是:我又度過了無意義的一天。
如何個無意義法呢?其實這樣的日子何止一天,說成一年也行,一輩子也行。特別是這幾年。你說每天開啟微信,總有各種災難性的訊息。這些訊息就像某種偵探小說,神龍見首不見尾。哪裡審判了,哪裡墜機了,哪裡有內幕,哪裡有死人了。令人難過的是,截止今天下午兩點,泉州酒店垮塌事故中已明確:被隔離的死難者達11人。這樣慘痛的隔離悲劇,作者怎麼寫的?“而50名獲救人員中,9人獲救時已無生命體徵。”這是幾個意思啊?叫不叫偵探小說的寫法?既然獲救,總得是活人。無生命體徵,你直接說……算了,我不說了。
語言是思考的工具,但在我們這裡,語言成了遮羞布。人要遮羞就那幾個地方,一個事情要是千瘡百孔,那語言怎麼遮得住?硬要扯,就被扯成了破布爛渣滓。有些話你就再也說不出口,例如感恩這個詞。
其實感恩的本意挺好的,人生在世,滴水湧泉,寸草春暉,有多少需要感恩的?但是所謂感恩豈能強求,又豈能鸚鵡學舌,戲精附體?感恩是融化在生命中的熱血,是萬死不辭的犧牲義舉。如唐詩中:
丈夫不感恩,感恩寧有淚。心頭感恩血,一滴染天地。
作者陳潤,據說是白居易的外祖父。陳先生曾在如今陝西洛川境內的鄜城當縣長,古詩文網上可以查到他的十首詩,以上是其中一首。隋唐的一個小縣官都有這樣的情懷啊,真是氣壯山河,今非昔比。
前幾天長江日報搞了個快閃,壞了“感恩”的名。昨天的畫風果斷改變,省市委領導都對人民、特別是女同胞表達了感謝。說的是武漢市民克服了諸多困難,一線女同胞們也是不顧個人安危……然而,按照唐代縣令陳潤的境界,感恩至少需要落實於甘灑熱血為人民的行動中。
這裡,就要說到湖北浠水縣洗馬鎮代收“火神山”醫院參建人員隔離費的問題。這個事件由工人曬出鎮裡的代收單據而起,兩天內引起諸多媒體報道,形成一個輿論熱點。它也把疫情發生以來一直潛伏著的、令被隔離人員耿耿於懷的隔離費用問題引入了公共討論。
這事和感恩有關係嗎?有,說的就是網民之關注才把這件事推上了各大媒體。工人參建火神山醫院,這個火神山的符號含義非凡。它代表了抗疫的非凡時刻、重要戰役、關鍵轉折。人們通過對收隔離費的批評,來表達的對抗疫工作人員的敬重和感恩!
隔離收費之事,此前發生了各種亂象,遠比洗馬鎮的收費嚴重得多。從2月上旬以來,我們已經看到,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回到工作或居住城市時,遭遇到各種強制收費。各地各小區自出奇招,實施嚴刑峻法,以示阻擋。如某小區規定外來戶如不原路返回,將集中隔離,每天繳納800元,14天共11200元。一對夫妻在陝西省靖邊縣某酒店結束為期14天的隔離,要繳納食宿費6000多元。還有一個縣的隔離費用為一天1000元。而四川成都的龍華社群最富奇想:為制止市外小區租戶返回小區,出租與租賃雙方需各交50萬保險金,以防萬一。若有鄰居感染,這100萬就作為補償。
這些收費亂象無法可依,卻大行其道;被隔離者無法申辯,無處可逃;身陷困境還要揹負歧視,只能忍受勒索。好了,這回可就在援建工人被收隔離費這件事上爆發了。
洗馬鎮收隔離費這件事,從數額上說起來,真不算多。浠水的知情朋友先生告訴我,我昨天的文章、部分讀者包括一位律師的文章,其中都有點誤解。洗馬鎮所收隔離費,不是從工人工資中扣除的。而工人的工資也不是我理解的,共計得到4500元。
先說工資:兩位工人參建火神山醫院,他們的工資分別是按每日800元和1200元發放,這已經領取到手。也許有讀者認為,這個日薪夠高了。但是,高日薪有如下原因:第一,工期在武漢疫情最嚴重期間,工人承擔了極大的感染風險。第二,開工是春節放假期間,中建三局按照國家假日支付標準支付了勞務報酬。第三,疫情影響,勞力緊缺;工人捨命馳援,不容易。這裡我補充一下,在有些用工資訊裡,可以看到日薪達2000元甚至更高的。例如,在華南市場上班的人,每天工資2000元(如果是按小時算的日工資,每天不超過1000元)。有親歷者說,這樣的工資水準,也是通過談判,從600元一天爭取過來的。綜上所述,浠水兩位參建人員的日薪分別為800元和1200元,並不屬於較高日薪。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引起爭議的隔離費並不包括在工資內;而是用工單位中建公司專款發給工人的。根據浠水縣的報道,兩位工人,每人得到了每日300元、隔離15天,共計4500元的隔離費。
當隔離結束時,鎮政府要求工人支付隔離期間酒店住宿和餐飲費用,每人每天150元。那麼,隔離14天,每人應交2100元,兩人共交4200元。
但,隔離費是怎麼引出爭議的呢?
第一,從工人這方面來說,冒著生命危險幹了這單活;就算是高薪,也是不容易。另外一筆隔離費,他們已經打電話問過浠水縣所屬黃岡市防疫指揮部,得知隔離免交費用。因此他們認為,隔離所需的酒店食宿費用,不應由他們來出。當鎮政府方面要求工人支付時,與他們事先得到的上級主管部門的資訊有出入。工人自然不願意。
第二,在核算費用方面,工人認為定價偏高,難以接受。例如,平時78元一天的房費,這時要按138元一天來收取。
第三,即使隔離是必要的,而且要自付費用,鎮政府有提前告知之責,但是他們之前並不知道(詳見以下截圖)。

因此,在迫不得已支付隔離費時,工人這邊支付方留下了一句尖銳的批評:非法收取隔離費。

從鎮政府的角度來說,他們並未另出新規。收取這筆費用,依據是浠水縣政府的通告:“隔離期間所有費用全部自理”:

作為基層政府部門,根據上級規定辦事,並無過錯。
扣費事件被傳開後,引起很多轉發(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樣,以為扣除了工人工資)。由於輿論高壓,結果是洗馬鎮負責隔離點的副鎮長被免職處理。代收費用已於3月7日退還。而當事人所屬的建築勞務公司發出宣告,表示鎮政府與公司協商已解決此事。希望關注網友刪除有關此事的帖子。

現在要說的就是,兩位工人各自得回了自己的2100元錢。可是,在這場疫情中那麼多被隔離、被強制遣返的人,他們額外支付的隔離、遣返成本怎麼算?
我想特別強調的是,洗馬鎮的收費退費事件實際上包含了各地政府從現在到疫情後續必須處理的重大問題,那就是因參與防疫而增加的隔離成本。它究竟應該由個人承擔,還是由政府買單?
舉例來說,外地來漢支援抗疫的醫護人員,回去家鄉城市時,按理也要隔離。那麼,他們隔離期間的食宿費用,是從個人收入中扣除,還是由國家支付?
如果國家可以免收醫護人員隔離費用,那麼,對於緊急應招而來參戰的農民工,是不是應該支付其隔離費用?
固然,作為用工方的中建公司,已經考慮到了隔離成本。他們為工人支付了每日300元的隔離費。但是,問題在於,這筆費用應該作為隔離期間農民工的誤工費(因隔離不能從事日常勞動),還是作為隔離期間所需的食宿費用?兩者之間顯然是有明確界限的。
同樣,參照抗疫醫護人員隔離的待遇,一般來說,隔離期間,醫護人員不會被扣工資;也不會被要求自付酒店費用。那麼,對待醫護人員和援建工人,應該有區別嗎?
同理,待武漢全市、湖北全省開始復工,交通限制結束,必然出現新的勞工流動。那麼,大量工人流入外地城市,在各個企業復工時;是停止隔離,還是堅持目前的14天隔離?如果酒店也因此任意提高價格以彌補前期的經濟損失,這全部應該由隔離人員承擔嗎?如果承擔不了,隔離人員如何應對?跑掉?犯法。不跑,付不起。那麼,政府是不是應該提前考慮平衡的方案,對抗疫援建人員,對返城務工人員的隔離成本支付做出明確的規定?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支援和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傳染病防治工作。在第四章第四十一條,對發生甲類傳染病進行疫情控制時,明確指出了隔離成本不由個人支付: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立法當時納入甲類傳染病者,只有鼠疫、霍亂兩種。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則屬於乙類傳染病。但正如今天《南方都市報》的評論所指出的:從法律和政策上講,1月21日,國家衛健委已明確,新冠肺炎納入乙類傳染病,按甲類傳染病進行防控。那麼,對待抗疫人員以及需要隔離的所有人員,都應該免費,以保障隔離效果。並且,應該立即明令禁止,各省市地區以及居民小區巧設名目,以抗疫為名,驅逐從疫區返城返鄉人員或者實施懲罰性隔離收費;使他們流離失所,尤其是加重低收入人群負擔,令其生活難以維持。
唐詩中說的:“心頭感恩血,一滴染天地”。那境界實在是古典的崇高、撼天動地的誓言。如今所謂血不是那麼滾燙湧流的熱血,低俗的說法,放血就是放錢。天地什麼的不想多了,就這個意思吧。“丈夫不感恩,感恩寧有淚”;隔離不收錢,洗馬鎮退費;這洗馬鎮開了個好頭。讓人民得實惠,這才算得上感恩;感恩抗疫人員,感恩付出了重大代價的疫區民眾。
2020年3月9日凌晨補記。